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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193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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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思考>19361212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361212
12,12(一0,二九)
甲、晨五时,西北剿匪军副司令张学良及陕西绥靖主任杨虎城叛变,张部师长白凤翔、旅长唐君尧、营长孙铭九将蒋委员长自临潼劫持至西安新城(杨虎城部所在地),并扣留西安城内之中央高级官吏将领陈诚、蒋鼎文、朱绍良、钱大钧、卫立煌、蒋作宾、陈继承、陈调元、万耀煌、蒋方震等(邵元冲及委员长侍从室第3组组长蒋孝先、秘书萧乃华、宪兵团长杨震亚等遇害)。
乙、张学良、杨虎城通电,主改组政府,容纳各党各派,停止一切内战,释放上海被捕之爱国领袖,释放一切政治犯,开放民众爱国运动,保障人民一切政治自由等八事,确实遵行孙总理遗嘱,立即召开救国会议,声言对蒋委员长作最后谏诤。
丙、张学良电孔祥熙、蒋夫人,声称暂请蒋委员长留住西安,促其反省,决不妄加危害(孔电覆,劝格外审慎,勿为仇者所快)。
丁、晚间,中央常务会议及政治会议决议:(一)张学良褫职严办,(二)行政院由孔副院长负责,(三)加推何应钦、程潜、李烈钧、朱培德、唐生智、陈绍宽为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四)军事委员会由冯副委员长及常务委员负责,(五)军队指挥调动归军政部长何应钦负责(会议中意见不一,戴传贤力主不可示张杨以弱,孔祥熙、宋子文主先予疏导,不可即张挞伐,结果从后说)。
戊、驻洛阳张学良部炮兵第6旅自行缴械(张令该旅旅长黄永安占领飞机场、军械库,封闭各银行,黄拒不奉命,并报告洛阳军官分校主任祝绍周,祝即命驻豫西之第46军樊崧甫部二师急开潼关,先张部占领)。
己、张学良约万耀煌恳谈(时万部驻咸阳)。
庚、西安「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
辛、太原会谈,决先救蒋委员长出险。
壬、马相伯自上海移居南京。
癸、英王乔治六世即位。
相关人物:李烈钧 程潜 马相伯 孔祥熙 朱培德 朱绍良 何应钦 宋子文 唐生智 张学良 陈调元 陈绍宽 陈诚 杨虎城 蒋方震 蒋鼎文 卫立煌 钱大钧 蒋孝先 陈继承 邵元冲 蒋作宾 蒋孝 戴传贤 孙中山 宋美龄 蒋中正 白凤翔 唐君尧 孙铭九 万耀煌 萧乃华 杨震亚 黄永安 祝绍周 樊崧甫 George VI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361212
12月12日
张学良、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
凌晨,临潼东北军包围华清池,捉蒋行动计划由驻临潼之东北军第105师师长刘多荃总负责,东北骑兵第6师师长白凤翔及所辖团长刘桂五指挥守护华清池的卫队一营(营长王玉瓒)和守护张公馆的卫队二营(营长孙铭九),迅速解除华清池蒋介石卫队武装,侍从室主任钱大钧被击伤,侍从室副官蒋孝先被击毙。
蒋介石闻枪声,出卧室越墙逃至骊山半腰虎畔石洞躲藏,被搜出,孙铭九命士兵挟架蒋下山,旋即送往西安新城大楼。
与此同时,杨虎城第17路军按计划解除宪兵第2团、省公安纵队、交通纵队和西安中央军各零散部队武装,逮捕省主席邵力子和“剿总”参谋长晏道刚,接管西安机场,囚禁住西安招待所之蒋鼎文、朱绍良、陈诚、陈继承、卫立煌、万耀煌、陈调元、马占山、蒋作宾、曾扩情、毛炳文、张冲、蒋百里等几十名军政要员。
邵元冲于逃跑时被枪击重伤,不治毙命。
07时左右,战斗结束。
△ 张学良、杨虎城通电全国,宣称:
“蒋委员长介公受群小包围,弃绝民众,误国咎深。”
“学良等多年袍泽,不忍坐视,因对介公为最后之诤谏,保其安全,促其反省。”
同时提出抗日救国八项主张:
一、改组南京政府,容纳各党各派,共同负责救国;
二、停止一切内战;
三、立即释放上海被捕之爱国领袖;
四、释放全国一切政治犯;
五、开放民众爱国运动;
六、保障人民集会、结社一切之政治自由;
七、确实遵行总理遗嘱;
八、立即召开救国会议。
同时派代表去新疆、山西、山东、广西、四川等省说明对蒋实行“兵谏”,是为了促其反省,改变其内战政策,实现抗日救国。
△ 南京国民党中央获知西安事变消息后,即举行中央常委会及中央政治委员会临时会议,由丁惟汾主席,通过如下决议:
一、行政院由副院长孔祥熙负责。
二、军委常委改为五人至七人,并加推何应钦、程潜、朱培德、李烈钧、唐生智、陈绍宽为常委。
三、军委会会议由冯玉祥副委员长及常委负责。
四、关于指挥调动军队归军委会常务委员军政部长何应钦负责。
并决议张学良应先褫夺本兼各职,交军委会严办,所部军队归军委会直接指挥。
同日,国民政府下令拿办张学良。
何应钦随即下令陕、甘、宁、绥、豫之中央军作战略性移动,对西安取包围态势。
△ 张学良致电宋美龄,保证蒋介石生命安全。
△ 张学良致电毛泽东、周恩来,谓:
“吾等为中华民族及抗日前途利益计,不顾一切,今已将蒋及其重要将领陈诚、朱绍良、蒋炳文、卫立煌等扣留,迫其释放爱国分子,改组联合政府,兄等有何高见,速复。
并盼红军全部速集中于环县一带,以便共同行动,以防胡(宗南)敌北进。
“同日,毛泽东、周恩来复电张学良,提议”立即将东北军主力调集西安、平凉县,十七路主力调集西安、潼关线,固原、庆阳、鄜(县)、甘(泉)一带,仅留少数红军,决不进占寸土“。”
红军担任钳制胡(宗南)、曾(万钟)、毛(炳文)、关(麟征)、李仙洲各军“。”
蒋介石必须押在兄自己的卫队营里,切须严防其收买署员,尤不可将其交其他部队,紧急时诛之为上“。”
恩来拟来兄处协商大计“。
△ 张学良、杨虎城致电冯玉祥、李烈钧,说明西安事变起因和情况,称蒋坚持“剿共”主张,拘捕爱国领袖,“一意孤行,亲痛仇快,危亡无日,海内骚然,自非另寻救国途径,则国脉之断送,近在眉睫。
因请蒋公暂留西安,保障一切安全,以便反省”。
13日,冯电张要求释蒋。
△ 晚07时,驻兰州于学忠部奉张学良命,将驻兰胡宗南部、甘肃绥署特务营及兰州警察总局、兰州军警督察处解除武装,并扣押警察总局局长史铭及绥署高级官员,响应和支持西安事变。
次日,兰州公布张、杨八项政治主张。
△ 凌晨,张学良密电洛阳东北军炮兵第6旅旅长黄永安,令率所部占领洛阳机场、军械库、中央银行,并控制铁路和通讯。
黄持电向巩洛警备司令祝绍周告密,祝即调樊崧甫部向潼关集中,阻止张、杨部出关,并令万耀煌部由咸阳回军西安,协同樊军候命。
△ 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代表团、全国学生救国联合会代表团、西北各界救国联合会代表团、西安学生救国联合会、东北民众救亡会、陕西援绥战地服务团、全欧华侨抗日救国会代表团等团体通电全国,拥护张、杨抗日救亡主张。
同日,西安人民结队游行,直至夜晚。
△ 宋子文、宋美龄和孔祥熙在上海孔宅开会,研究张、杨八项主张内容,认为西安事变是政治问题,主张用政治方式解决,先把蒋营救出来。
△ 国民党中央致电在欧养病之汪精卫,报告蒋在西安被扣消息,并促其回国。
14日,汪复电称:
“事变突起,至为痛心,遵即力疾启程。”
18日,汪在法兰克福城与中国驻德大使程天放会晤后,经法国马赛转赴意大利热那亚。
△ 陇海路火车西行至潼关为止,西安与南京之间电报中断。
上午11时,国民政府派飞机30多架在西安上空侦察。
△ 张学良致电宋哲元,说明西安事变扣蒋的原因,希望宋本人或派遣全权代表,前往西安,“共商国是”。
13日,宋复电要求两项先决条件:
“(一)共产主义不适合中国国情,请务与共产党绝缘;
(二)蒋委员长之安全,关系民族存亡,请负责维护。”
△ 北平举行援绥抗日大会,会后学生示威游行,高呼“庆祝收复大庙”、“援助绥远抗战”、“争取爱国自由,释放救国领袖”、“反对青岛屈服协定”、“各党派联合起来一致抗日”等口号,并提出要求冀察当局出兵冀东,收复察北。
△ 日本东洋造纸会社决定在天津设造纸厂,资本1000万元,设办事处开始筹备。
918事变到77事变前大事记>19361212
1936年12月12日
西安事变发生,张学良、杨虎城兵谏蒋介石,停止“剿共”,实行抗日。
日伪统治东北时期大事记>19361212
12月12日
中国发生双十二事变(西安事变)。
陸海軍関係年表>19361212
12月12日
【国内情勢/陸海軍関係】
企業関係
株式会社神戸銀行(神戸)、設立
西宮?灘商業?神戸岡崎?五十六?高砂?姫路?三十八の7銀行合併により設立 (后の太陽神戸銀行の前身の一つ)
【国際情勢】
中国:西安事件
陆海军年表>19361212
1936年12月12日
蒋介石遭张学良之监禁(即西安事变。
蒋于26日安返南京)。
毛泽东年谱>19361212
12月12日
张学良、杨虎城在西安实行“兵谏”,扣留蒋介石,通电全国,提出改组南京政府、停止内战、立即释放上海被捕的爱国领袖、释放全国一切政治犯、立即召开救国会议等八项主张。
当日,张学良致电毛泽东、周恩来:
吾等为中华民族及抗日前途利益计,不顾一切,今已将蒋等扣留,迫其释放爱国分子,改组联合政府。
兄等有何高见,速复。
△同日
和周恩来复电张学良:
立即将东北军主力调集西安、平凉一线,十七路军主力调集西安、潼关一线。
固原、庆阳、富县、甘泉一带仅留少数红军,决不进占寸土。
红军担任钳制胡宗南、曾万钟、毛炳文、关麟征、李仙洲各军。
恩来拟赴兄处协商大计。
△同日
南京召开国民党中常会、中政会联席会议。
会议决定孔祥熙任行政院代院长,何应钦负责指挥调动军队,褫夺张学良本兼各职交军事委员会严办,由中常会电请旅居德国的汪精卫回国。
孔祥熙、宋美龄连夜由上海赶回南京,主张和平营救蒋介石。
周恩来年谱>19361212
12月12日
△张学良、杨虎城实行“兵谏”,扣留蒋介石,通电全国,提出八项主张:
(一)改组南京政府,容纳各党各派,共同负责救国。
(二)停止一切内战。
(三)立即释放上海被捕的爱国领袖。
(四)释放全国一切政治犯。
(五)开放民众爱国运动。
(六)保障人民集会结社一切政治自由。
(七)确实遵行孙总理遗嘱。
(八)立即召开救国会议。
△收到张学良致中共中央电:
吾等为中华民族及抗日前途利益计,不顾一切,今已将蒋等扣留,迫其释放爱国分子,改组联合政府。
兄等有何高见,速复。
△毛泽东、周恩来电复张学良,提议立即将东北军主力调集西安、平凉一线,第17路军主力调集西安、潼关一线,固原、庆阳、鄜县、甘泉一带仅留少数兵力。
表示红军决不进占寸土。
另告,恩来拟到张处协商大计。
△南京召开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中央政治委员联席会议。
会议决定孔祥熙任行政院代院长,何应钦负责指挥调动军队,褫夺张学良本兼各职,交军事委员会严办,由中常委电请旅居德国的汪精卫回国。
孔祥熙、宋美龄连夜由上海赶回南京,主张和平营救蒋介石。
刘少奇年谱>19361212
1936年12月12日
张学良、杨虎城在西安实行“兵谏”,扣留蒋介石,并通电全国,提出八项主张:
(一)改组南京政府,容纳各党各派,共同负责救国。
(二)停止一切内战。
(三)立即释放上海被捕之爱国领袖。
(四)释放全国一切政治犯。
(五)开放民众爱国运动。
(六)保障人民集会结社之政治自由。
(七)确实遵行总理遗嘱。
(八)立即召开救国会议。
彭德怀年谱>19361212
1936年12月12日
△张学良、杨虎城在西安实行“兵谏”,扣留蒋介石,通电全国,提出改组南京政府,停止内战,释放全国一切政治犯等八项主张。
张闻天年谱>19361212
1936年12月12日
张学良、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扣留蒋介石,提出改组南京政府、停止内战、立即释放上海被捕的爱国领袖,释放全国一切政治犯、立即召开救国会议等八项主张。
当日,张学良致电中共中央:
吾等为中华民族及抗日前途利益计,不顾一切,今已将蒋等扣留,迫其释放爱国分子,改组联合政府。
兄等有何高见,速复。
中共中央接电后,张闻天同毛泽东、周恩来等进行了初步商议,决定应张学良之邀,派周恩来赴西安协商。
朱德年谱>19361212
△1936年12月12日
西安事变发生。
林彪年谱>19361212
1936年12月12日
张学良、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兵谏蒋介石停止内战,共同抗日。
林彪年谱增补>19361212
1936年12月12日
△国民党军陆海空军副总司令兼西北剿匪总司令部副总司令张学良上将、国民党陕西绥靖公署主任、第17路军总指挥杨虎城上将联合发动旨在停止内战的西安事变。
扣留蒋介石后通电全国,提出8项主张:
(1)改组南京政府,容纳各党各派,共同负责救国。
(2)停止一切内战。
(3)立即释放上海被捕的爱国领袖。
(4)释放全国一切政治犯。
(5)开放民众爱国运动。
(6)保障人民集会结社一切政治自由。
(7)确实遵行孙总理遗嘱。
(8)立即召开救国会议。
贺龙年谱>19361212
1936年12月12日
以张学良为首的国民党东北军和以杨虎城为首的国民党第17路军,在西安扣留了前来部署“剿共”的蒋介石,发动著名的“西安事变”。
黄克诚年谱>19361212
1936年12月12日
从彭德怀的前敌司令部开会回到师部,已是深夜,他正要休息,电话铃响了,接上级通报,发生了西安事变。
陈伯钧日记>19361212
1936年12月12日
△晴。
驻军马家岗子。
敌一二0师已进至李家元、张家元、天子三合掌、曲子之线,有向唐台子、毛居井前进模样。
昨日与我核桃川筹粮部队稍有接触。
△午前看书。
△午后参加一营党代表大会。
派黄新兰再去独立师取欠款。
△是晚,看完《工人阶级反法西斯主义》第1段《法西斯主义和工人阶级》。
竺可桢日记>19361212
12月12日 星期六 雨lO。
张学良幽禁蒋先生于西安。
上午教官黄云山、余有圭、高殿均来。
下午开训育委员会。
晨六点一刻起。
以天雨未行升旗典礼。
八点黄云山报告,知昨一年级军训又发生事故。
缘黄与·年级学生数月以来感情颇坏,徐树人之告假及辞职,学生均疑黄与之不合作,因而有取而代之之意,平时学生已屡有表示。
昨日军训二至三教课,三至五军操时已下雨,学生于四点时要求停操,云山不允。
及召集,则除三十余人外均不到,黄即对到操者大骂,谓不到者应加以停止军训,明年重复。
学生闻之大起恐慌,遂于昨晚开大会通过驱逐黄云山,而黄则以保全学校威信计要求停止军训。
余允记过、训斥均行,但停军训则与来年学业有关,必须开训育委员会解决之。
九点请乔年、刚复二人来一商,均不主张停军训。
余有圭、高殿均工教官来,谓渠等同情于黄,故非学校有办法,则不能负责主持军训云云,语类要挟。
下午三点开训育委员会,议决对于学生嘱不到操者具悔过书。
黄云山告病假未到会,乃召余、高两教官来,责以学生不守秩序,教官应负全责,不能因学生反对黄云山而大学不负责任,渠等允诺。
次招学生代表孙翁孺、周家骥来,告以具悔过书之办(法) ,不然则停训。
五点半散会。
接 宛敏渭函 景师函 徐嘉森函 寄陈贻孙函 及稿一篇
夏鼐日记>19361212
12月12日 星期六
阅毕David and Gardiner,Tomb of Amenemhat [戴维、伽丁纳尔:
《阿门内姆哈特陵墓》](pp.1—120)。
这星期来胃病又作,殊为苦痛,百事无成,惟痼疾已深,恨无可言。
张宗和日记>19361212
1936年12月12日
土。
早上还下着小雨,小陆先生就走了,我们把扣租的事和卖田的事都同他商量好了。
我下午满满的三节课。
下了课去敲四姐的门,她睡眼蒙蒙的起来开门,说心跳得很。
大姐到上海去了,别人又不知道她在睡觉。
天气暗暗的,叫人发闷,真是一个睡觉的好环境。
和表妹、七姐去看音乐会,替三弟捧场。
四姐今晚打扮的特别漂亮,穿上红旗袍,披上大衣,带上小红帽,搽了粉,像是在北平时的样子。
在苏州,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她这样。
音乐会早就知道不会好的,合奏只有一支霓裳曲,也不太熟。
会中有拉锯琴,苏州人都觉得奇怪,其实我们北方人看的太多了。
拉的是东吴学生,贼腔极了。
来看的人认识的太多了,四姑、董暄、董昞、董暐、七姐、二姐、五哥、表妹、四爷家小弟弟,还有乐益的学生,她们还表演《义勇军进行曲》。
我坐在最后一排,是在乐群社的礼堂。
散了以后,和乐益的学生一块回来。
三弟没有吃饭,留了点烫饭给他们吃。
蒋中正大事长编>19361212
12日
侵晨,枪声大作,叛军犯华清池,蒋中正被刼持。盖张学良、杨虎城受共匪煽惑,发动叛变,此即世所谓「西安事变」也。先是蒋中正对张学良,尝念其于民国十七年自动归附中央,完成统一之功,因此始终认其为一爱国有为之军人,故不拘他人对张如何诋毁,蒋中正终不惜出全力为之庇护。嗣以西北国防重地全权交彼时,曾剀切告之曰:「望尔能安心作事,负责尽职,以为雪耻救国之张本。」原冀其为国家效忠也。不虞共匪透过其所谓「第三党」与「救国会」、「学生联合会」外围份子,以「抗日不剿共」、「停止剿共,一致抗日」之心战活动,挑拨煽惑张学良、杨虎城等,张、杨不察,竟于蒋中正驻节西安之际,发动叛变。
附节录蒋中正手着「西安半月记」:
「凌晨五时半,床上运动毕,正在披衣,忽闻行辕大门前有枪声,立命侍卫往视。未归报,而第二枪又发;再遣第2人往探,此后枪声连续不止,乃知东北军叛变。盖余此来仅携便衣卫士及卫兵二十人,而行辕大门外之司警戒者,即张之卫队营也。少顷,侍卫官竺培基及施文彪来报:「叛兵已蜂涌入内,本已冲过第二桥内,被我等猛射抵御,死伤甚多;叛兵知我内卫线已有防备,刻已略退,请委员长从速离此。」
竺、施等报告方毕,毛区队长裕礼亦派传令来报曰:「叛军已冲入二门,但接后山哨兵所电话,称该处并无异状,亦未发现叛兵。」余问:「毛区队长在何处?」答:「区队长正在前院第二桥前假山旁率队抵抗,速请委员长先登后山。」余问:「叛兵如何形状?」答曰:「戴皮帽子,皆是东北军官兵。」此时余犹疑为一部之兵变,必系赤匪煽惑驻临潼部队暴动,而非汉卿有整个之计划。盖如东北军整个叛变,则必包围行辕外墙之四周,今前垣以外,尚无叛兵踪迹,可知为局部之变乱。如余能超越山岭,待至天明,当无事矣。乃携侍卫官竺培基、施文彪与随从蒋孝先,出登后山。经飞虹桥至东侧后门,门扃,仓卒不得钥,乃越墙而出。此墙离地仅丈许,不难跨越;但墙外下临深沟,昏暗中不觉失足,着地后疼痛不能行。约三分钟后,勉强起行,不数十步,至一小庙,有卫兵守候,扶掖以登。此山东隅并无山径,而西行恐遇叛兵,故仍向东行进,山岭陡绝,攀援摸索而上。约半小时,将达山巅,稍择平坦处席地小憩,命卫兵向前巅侦察。少顷,四周枪声大作,枪弹飞掠余身周围而过,卫兵皆中弹死。余乃知此身已在四面重围之中,此决非局部之兵变,而为东北军整个之叛乱;遂亦不再作避免之计,决计仍回行辕,再作计较。乃只身疾行下山,及至山腹,失足陷入一岩穴中,荆棘丛生,纔可容身。此时身体已觉疲乏不堪,起而复仆者再,祇得就此暂息,以观其变。时天已渐明,由穴中向外瞭望,见骊山下已满布军队。旋闻山下行辕外机关枪与迫击炮声大作,约半小时许,知行辕卫兵尚在忠勇抵抗而不肯屈服,故叛兵用炮进攻也,计此时当已九时许矣,自此即不闻枪声。叛部乃四出搜索,经过余所在之穴前后二次,均未为所发觉。忽闻距余二三丈外之地,有与叛兵厉声争执者;察其声,知为孝先。时叛部搜索益急,闻岩穴上叛兵相语曰:「此间有一服便衣者,或即为委员长也。」另一叛兵曰:「姑先击以一枪再说。」又一叛兵呵止之曰:「不要胡闹!」余乃抗声答曰:「余即蒋委员长,尔等不得无礼!如尔等以余为俘虏,则可将余立即枪杀,但不得稍加侮辱。」叛兵称不敢,向天空发枪者三,高呼:「蒋委员长在此矣!」旋孙铭九营长前来,向余长跪而泣,连言:「请委员长下山。」余乃知围攻行辕者,为张之卫队第2营也。
孙随护下山,至华清池行辕前,余欲入内稍憩。见门内物件纷乱;尸体枕藉。孙坚请余登车入西安。谓:「委员长所居之室,已凌杂不可居,营长奉上官命,请委员长入城。」余命孙:「找尔之副司令来!」孙曰:「副司令在西安相候。吾人非敢对上官叛变,实对国事有所请求,将面陈于委员长,望委员长接纳吾人之所请。」余怒斥曰:「叛逆狂谬至此!无多言,欲毙余,则速毙余可也!」孙与第105师第2旅旅长唐君尧又向余敬礼,请登车入城。余欲见汉卿询其究竟,遂登车行。
孙铭九与唐君尧旅长既扶余登车,夹坐余之左右;另一副官坐车前,即张汉卿亲信之侍从谭海也,车向西安城直驶,经东关,遥见张汉卿之车,唐旅长谓:「副司令来矣!」既近,实非张,乃来传令送余至何处者。唐旅长询前坐之谭副官:「送委员长至何处?」副官答:「新城大楼。」新城大楼者,即西安绥署,杨虎城所居。余闻而大疑;以围攻叛变者为东北军,何乃送余至杨处?时车已近东门,见守卫士兵均佩「十七路」臂章,余更为骇异。继思昨晚约宴各将领,虎城未到,必以先赴张宴,为张所绐,被其扣留。更念中央在西安之高级将领,必为其一网打尽矣。顷所见佩「十七路」臂章之兵士,疑系张部将第17路军留西安部队缴械后,褫其军衣而令东北军服之,以掩人之耳目者,盖虎城参加革命之历史甚久,亦为本党之老同志,信其不致附和叛变也。既入城,唐君尧向余喟然叹曰:「委员长鬓发渐白,较二年以前我等在庐山受训时,苍老多矣!国家实不能01日无委员长!只看西安城内之繁荣景况,与二年以前大不相同,非委员长主持西北建设,曷克臻此?甚望委员长善自珍重!」余未及答。十时,抵新城大楼。
余既入绥署,未见虎城。移时,绥署之「特务营」营长宋文梅来,孙铭九以护卫之责交付于宋而去。宋告余以:「副司令请委员长在此休息,副司令不一时即来。」余乃命觅张汉卿来见。约半小时后,张始来,对余执礼甚恭。余不为礼,张垂手旁立。余问:「今日事,尔事前知之乎?」答:「不知。」余谓:「尔既不知情,应立即送余回京或至洛阳,则此事尚可收拾。」张谓:「事变实不知情,但我有意见欲向委员长陈述之。」余谓:「尔尚称余为委员长乎?既认余为上官,则应遵余命令,送余回洛阳;否则汝为叛逆,余既为汝叛逆所俘,应即将余枪杀,此外无其他可言也。」张谓:「委员长如能听从余等之意见,则当然遵委员长之命令。」余斥之曰:「尔今究自认为部下乎?抑敌人乎?如为部下,则应服从命令送余回洛;如为敌人,则立毙余可耳!二者任汝择一行之,他不必言;即言,余亦不能听也。」张遂自述其此次行动之动机,非叛变而为革命,余厉声叱止之曰:「然则尔尚诿称今日之叛变为不知乎?」张言:「即是敌人,亦有谈判余地。」余愤极,诘之曰:「敌人尚有话可说乎?尔以余为何如人?余岂能屈于叛逆与降服于敌人之刧持与威胁者?」张气少馁,谓:「此间事非余一人所能作主,乃多数人共同之主张。余今发动此举,当交人民公断。余闻其「交人民公断」一语,乃怒诘之曰:「尔妄想国内民众舆论能赞同尔等叛乱乎?尔自称为『革命』,叛逆亦可称『革命』乎?陈炯明何尝不自称为革命,天下人谁能信之?尔之部下即在此室之周围,尔犯上作乱如此,又将何以率属,何以为人?尔能保尔之部下不效尤尔今日之所为者以施于尔身乎?尔应回忆:四年以前,国人皆欲得尔而甘心,余代尔受过者不知凡几;以余之宽容庇护,尔尚可安然远游海外。今日以后,茫茫大地,何处是尔容身之所?尔真生无立足之处,死无葬身之地矣!尚不自悟,余实为汝危之」!张闻言,顿时变色曰:「尔尚如此倔强乎?」
余反诘之曰:「何谓倔强?余为上官,汝为叛逆,国法军纪对汝叛逆均应执行惩罚,况斥责乎?余身可死,头可断,肢体可残戮,而中华民族之人格与正气不能不保持。余今日身在尔等叛逆之手,余即代表整个民族四万万人之人格,人格苟有毁伤,民族即失其存在,尔以余为威武所可屈而向汝叛逆降服乎?今日之事,尔有武器,我有正气;我虽然无武器,须知正气与喉舌即为余之武器,余必捍卫民族之人格,而求无媿为总理之信徒,无负于革命之先烈,亦必无负于生我之天地父母与全国国民!尔小子何知,乃妄想余为尔所威胁,而视余今日之正气为倔强乎!尔如有勇气,则立时毙余;不然,则认错悔罪,立时释余。否则尔既不敢杀余,又不能释余,则尔将来更何以自处?余为尔计,应立即毙余,乃为上策。尔曷不决然杀余耶?」彼闻言,低头不语,神色沮丧。移时,问:「尔真无考虑余地乎?余去矣!」余挥之曰:「去休!」彼乃改容以请曰:「移居余处何如?」余曰:「决不入敌人之居。」彼又谓:「在此不甚安全。」余答之曰:「余不需汝保护!」彼坐而复立者数次,在旁窥察余之神色态度,余闭目不理之。」
同时,中央之高级人员陈调元(军事参议院)、蒋作宾部长(内政部)、邵力子主席(陕西省政府)、及陈诚总指挥、朱绍良主任、蒋鼎文主任、陈继承主任、卫立煌总指挥、万耀煌总指挥、郭寄峤参谋长等十七人,均被叛部强行拘留。而中央委员邵元冲、侍从秘书萧乃华、组长蒋孝先等则于事变中遇难。侍从室主任钱大钧身负重伤。
是日
张学良、杨虎城竟通电提出其所谓八项荒谬主张:「(一)改组南京政府,容纳各党各派负责救国;(二)停止一切内战;(三)立即释放上海被补之「爱国」领袖;(四)释放全国一切政治犯;(五)保障人民集会结社一切自由;(六)开放民众「爱国」运动;(七)确实遵行孙总理遗嘱;(八)立即召开救国会议」。此八项云云,亦即当时共匪及其同路人之政治口号也。
中央常务委员会、中央政治委员会立即在南京举行联席会议,决定:行政院由孔副院长祥熙负责,军事委员会由冯副委员长玉祥及常务委员负责,并加推何应钦、程潜、李烈钧、朱培德等为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关于指挥调动军队,由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兼军政部长何应钦任之。
国民政府明令:张学良刼持统帅,通电叛国,应先行褫夺本兼各职,交军事委员会严办,所属部队归军事委员会直接指挥。
相关人物:李烈钧程潜陈炯明朱培德朱绍良何应钦邵力子张学良陈调元陈诚杨虎城蒋鼎文钱大钧蒋孝先陈继承邵元冲蒋作宾卫立煌孔祥熙蒋中正郭寄峤竺培基施文彪孙铭九张之卫唐君尧万耀煌萧乃华冯玉祥宋文梅毛裕礼
出处:卷3 366-373页
蒋中正西安半月记>19361212
12月12日
凌晨五时半,床上运动毕正在披衣,忽闻行辕大门前有枪声,立命侍卫往视,未归报,而第二枪又发。
再遣第2人往探,此后枪声连续不止,乃知东北军叛变。
盖余此来仅携便衣卫士及卫兵二十人,而行辕大门外之司警戒者,即张之卫队营也。
少顷侍卫官竺培基及施文彪来报:“叛兵已蜂涌入内,本已冲过第二桥内,被我等猛射抵御死伤甚多。
叛兵知我内卫线,已有防备,刻已略退,请委员长从速离此。”
竺、施报告方毕,毛区队长裕礼亦派传令来报曰:“叛军已冲入二门。
但接后山哨兵所电话称,该处并无异状,亦未发现叛兵。”
余问:“毛区队长在何处?”答:“区队长正在前院第二桥前假山旁率队抵抗,速请委员长登后山。”
余问:“叛兵如何形状?”答曰:“戴皮帽子皆是东北军官兵。”
此时余犹疑为一部之兵变,其必系赤匪煽惑驻临潼部队暴动,而非汉卿有整个之计划。
盖如东北军整个叛变则必包围行辕外墙之四周,今前垣以外尚无叛变踪迹,可知为局部之变乱。
余如能超越山巅,待至天明当无事矣。
乃携侍卫官竺培基施文彪与随从蒋孝镇出登后山。
经飞虹桥至东侧后门看,仓卒不得钥,乃越墙而出。
此墙离地仅丈许,不难跨越。
但墙外下临深沟,昏暗中不觉失足,着地后疼痛不能行。
约三分钟后勉强起行,不数十步至一小庙,有卫兵守候,扶掖以登,此山东隅并无山径,而西行恐遇叛兵,故仍向东行进。
山岭徒绝,攀援摸索而上。
约半小时,将达山巅,择稍平坦处席地小憩,命卫兵向前巅侦察。
少倾,四周枪声大作,枪弹飞掠余身周围而过,卫兵皆中弹死。
余乃知此身已在四面重围之中。
此决非局部之兵变,而为东北军整个之叛乱,遂亦不再作避免之计,决计仍回行辕再作计较。
乃只身疾行下山。
及至山腹,失足陷入一岩穴中,荆棘丛生,才可容身,此时身体已觉疲乏不堪,起而复仆者再,只得就此暂息,以观其变,时天已渐明,由穴中向外瞭望,见骊山下已布满军队。
旋闻山下行辕外机关枪与迫击炮声大作。
约半小时许,知行辕卫兵尚在忠勇抵抗,而不肯屈服,故叛兵用炮进攻也。
计此时当已九时许矣。
至此即不闻枪声。
叛部乃四出搜索,经过余所在之穴前后二次,均未为所发觉。
忽闻距余二三丈外之地有与叛兵厉声争执者,察其声,知为孝镇时叛部搜索益急,闻严穴上叛兵相语曰:“此间有一服便衣者或即为委员长也。”
另一叛兵曰:“姑先击以一枪再说。”
又一叛兵呵止之曰:“不要胡闹。”
余乃抗声答曰:“余即蒋委员长,尔等不得无礼,如尔等以余为俘虏,即可将余立即枪杀,但不得稍加侮辱。”
叛兵称不敢,向天空发枪者三,高呼“蒋委员长在此矣。”
旋孙铭九营长来前向余长跪而泣。
连言“请委员长下山。”
余乃知围攻行辕者,为张之卫队第2营也。
孙随护下山至华清池行辕前,余欲入内稍憩,见门内物件纷乱,尸体枕藉;孙坚请余登车入西安,谓:“委员长所居之室已凌杂不可居,营长奉上官命请委员长入城。”
余命孙:“找尔之副司令来!”孙曰:“副司令在西安相候,吾人非敢对上官叛变,实对国事有所请求,将面陈于委员长,望委员长接纳吾人之所请。”
余怒斥曰:“叛逆狂谬至此!无多言,欲毙余则速毙余可也!”孙与第105师第2旅旅长唐君尧又向余敬礼,请登车入城。
余欲见汉卿,询其究竟,遂登车行。
孙铭九与唐君尧旅长既扶余登车,夹坐余之左右,另一副官坐车前,即张汉卿亲信之侍从谭海也。
车向西安城直驶,经东关遥见张汉卿之车,唐旅长谓“副司令来矣。”
既近,实非张,乃来传令送余至何处者。
唐旅长询前坐之谭副官:“送委员长至何处?”副官答:“新城大楼”。
新城大楼者,即西安绥署杨虎城所居。
余闻之大疑:以围攻叛变者为东北军,何乃送余至杨处?时车已近东门,见守卫兵士均佩“十七路”臂章。
余更为骇异,继思昨晚约宴各将领,虎城未到,必以先赴张宴为张所绐,被其扣留,更念中央在西安之高级将领必为其一网打尽矣。
顷所见佩“十七路”臂章之兵士,疑系张部将十七路军留西安队部缴械后,褫其军衣,而令东北军服之,以掩人之耳目者。
盖虎城参加革命之历史甚久,亦为本党之老同志,信其不致附和叛变也。
既入城,唐君尧向余喟然叹曰:“委员长鬓发渐白,较二年以前我等在庐山受训时苍老多矣!国家实不能01日无委员长,只看西安城内之繁荣景况,与二年以前大不相同,非委员长主持西北建设曷克臻此?甚望委员长善自珍重。”
余未及答,十时抵新城大楼。
余既入绥署,未见虎城。
移时,绥署之“特务营”营长宋文梅来,孙铭九以护卫之责交付于宋而去。
宋告余以“副司令请委员长在此休息,副司令不一时即来。”
余乃命觅张汉卿来见,约半小时后,张始来,对余执礼甚恭。
余不为礼,张垂手旁立,余问:“今日事尔事前知之乎。”
答:“不知。”
余谓:“尔既不知情,应立即送余回京或至洛阳,则此事尚可收拾。”
张谓:“事变实不知情,但我有意见,欲向委员长陈述之。”
余谓:“尔尚称余为委员长乎?既认余为上官,即应遵余命令,送余回洛阳。
否则汝为叛逆,余既为汝叛逆所俘,应即将余枪杀,此外无其他可言也。”
张谓:“委员长如能听从余等之意见,则当然遵委员长之命令。”
余斥之曰:“尔今究自认为部下乎?抑敌人乎?如为部下,则应服从命令送余回洛。
如为敌人,则立毙余可耳!二者任汝择一行之,他不必言;即言,余亦不能听也。”
张遂自述其此次行动之动机非叛变,而为革命。
余厉声叱止之曰:“然则尔尚诿称今日之叛变为不知乎?”张言:“即是敌人,亦有谈判余地。”
余愤极诘之曰:“敌人尚有话可说乎?尔以余为何如人?余岂能屈于叛逆与服从于敌人之劫持与威胁者?”张气少馁谓:“此间事非余一人所能作主,乃多数人共同之主张,余今发动此举,当交人民公断,尚国民赞同余等之主张,则可证明余等乃代表全国之公意,委员长即可明余之主张为不谬,请委员长退休,由我来干。
如舆论不赞同,则余应认错,请委员长出来收拾,余始终自信为无负于委员长之教训。
现在请委员长息怒,徐徐考虑之。”
余闻其“交人民公断”一语,乃知彼辈杀余之毒计将假手于暴民之所为也。
余乃怒诘之曰:“尔妄想国内民众与舆论能赞同尔等叛乱乎?恐即尔等素所称为‘人民阵线’者亦不至赞成尔今日之狂谬行动,尔自称为‘革命’,叛逆亦可称‘革命’乎?陈炯明何尝不自称为革命,天下人谁能信之?尔之部下即在此室之周围,尔犯上作乱如此,又将何以率属,何以为人?尔能保尔之部下不效尤尔今日之所为者以施于尔身乎?尔应回忆四年以前国人皆欲得尔而甘心,余代尔受过者不知凡几,以余之宽容庇护尔尚可安然远游海外,今日以后茫茫大地何处是尔容身之所?尔真生无立足之外,死无葬身之地矣!尚不自悟,余实为汝危之!”
张闻言顿时变色曰:“尔尚如此屈强乎?”
余反诘之曰:“何谓屈强?余为上官汝为叛逆,国法军纪,对汝叛逆均应执行惩罚,况斥责乎?余身可死,头可断,肢体可残戮,而中华民族之人格与正气不能不保持。余今日身在尔等叛逆之手,余即代表整个民族四万万人之人格,人格苟有毁伤,民族即失其存在,尔以余为威武所可屈而向汝叛逆降服乎?今日之事,尔有武器,我有正气,我虽无武器,须知正气与喉舌即为余之武器。余必捍卫民族之人格,而求无愧为总理之信徒,无负于革命之先烈,亦必无负于生我之天地父母,与全国国民。尔小子何知,乃妄想余为尔所威胁而视余,今日之正气为屈强乎?尔如有勇气,则立时毙余,不然则认错悔罪,立时释余。否则尔既不敢杀余,又不能释余,则尔将来更何以自处。余为尔计,应立即毙余乃为上策。尔曷不决然杀余耶。”
彼闻言低头不语,神色即丧,移时,问:“尔真无考虑余地乎?余去矣。”
余挥之曰:“去休!”
彼乃改容以请曰:“移居余处何如?”
余曰:“决不入敌人之居。”
彼又谓:“在此不甚安全。”
余答之曰:“余不需汝保护!”
彼坐而复立者数次,在旁窥察余之神色态度,余闭目不理之,如此半小时,屡言“余欲去矣。”
继又坐,命役人以食具来请余进食,余谓:“余生已五十年矣,今日使国家人民忧危至此,尚何颜再受人民汗血之供养而食国家之粟?况义不食敌人之食!”坚拒之,张仍则立甚久而不去。
余问:“邵主席何在?”彼答:“亦在绥署前面。”
并言“中央之将领均安全毫无损害,唯钱慕尹以格拒变兵被枪伤,然亦仅耳际被擦伤而已。”
余命其请邵主席入见,彼乃命卫兵往觅邵,而仍旁立未行。
数分钟后,邵主席力子来见,询余起居毕,张即告退而出。
余问邵:“自省府来乎?”邵曰:“自绥署卫士队队长室来,顷钱慕尹亦在彼处,慕尹受枪伤,弹由胸穿背而出,出血甚多,即将移地疗伤矣。”
其时张虽退出而宋营长仍侍于门次,余两次命宋退,且闭室门,宋未从,余自起阉之,宋遽举足入内谓:“请原谅,奉有命令侍护左右,不敢阉户也。”
余知其为监视,亦遂置之。
以向所语张者约略告邵,并即起草一电稿致余妻,交宋营长转张拍发。
盖自分以身为革命殉,不能无遗言以告家属。
邵见余已决心牺牲,凄然有感,谓:“委员长顷所语张之二事,逆料回洛必不可能,加害亦决不敢。但旷日持久,或生他故,委员长以一身系国家之安危,应以安全为重。忆民十六年二十年曾两次辞职,但均以党国事要,不久复出,此次可否考虑及此?”
余庄言告之曰:“余信人太过,疏于戒备,使国家蒙受重大损失,回京以后,当然向中央引咎呈辞,并请严加议处,但断不能在部下劫持之形势下,在西安表示辞职,即彼欲要挟余发布何种命令或签认何种条件,余亦宁死必不受胁迫。余若稍事迁就以求苟全性命,将何以对四万万国民之付托耶?”
邵闻言无语,见余衣薄,请加衣,余告以无需。
宋营长进皮袍,亦拒之。
侍役以早餐及饼干进,挥去勿食。
其时体惫痛不能复支,仍就床睡。
邵再四道珍重而去。
邵去后,宋营长入见问:“委员长尚识余乎?”余告以不识。
宋谓:“学生乃军校第8期生,距毕业仅02月,教育长不知以何原因将余开除,与委员长固有师生之谊也。”
宋侍余甚周到,奉衣奉食,婉劝数次,并劝余:“此时对张徒责无益,不如容纳其一二主张。
俾此事能从速解决,否则于国家于委员长均极不利。”
如此诤谏,前后凡数次,余屡命之曰:“我在学校时如何教诲尔等,尔当能忆之。
革命者所持唯人格,余今不能苟全性命以亏损人格,在校如何教自身即应如何做,若行不顾言,何以为人师乎?“宋唯唯而退,是日终日未进食。
侍役皆彻夜未睡,午夜一时宋尚入室视余。
阎锡山日记>19361212
12月12日
政治——四十二、政务识见十九——升旗讲话: 政务识见要识机。凡事皆有机,机先而制易,事现而制难。机至而为易,机去而为难。故为政必须识机。
徐永昌日记>19361212
12月12日
12日
早开会,讨论对金、石两部之安插及对各捐款之处置。
陈觉生又电,煜如意谓,以守土抗战极是,惟一听中央,似须斟酌云云。
对此电阎先生谓,咱稍示和意日提出要求如何?
余谓未必,纵日人提出要求,应不应在我,由战而入于交涉可以长期拖延,果能延至明年秋冬,则我工事已加准备,亦增终胜于今年决裂也,且年来我一切渐上轨道,日政争渐繁,我对日以稳健为有利。
晚八时得南京息,张汉卿叛变,昨午后将蒋先生架往西安,无下落,陇海路传闻临潼西安间已有炮声,车亦不通,政府已令五师人向潼关内攻,何敬之明日 到郑坐镇云云。
毛恕可处长云,西安飞机场专电,令此间飞机不可向西安飞落。
相关人物:阎锡山 何应钦 张学良 贾景德 蒋中正 陈觉生 毛恕可
刘友凤日记>19361212
十月二十九日〔12月12日)
现在民国之政令多托诸空言,实行者寥寥。
以故禁毒一事概无效验,报虽宣传,人皆不畏,则民国实不成国也。
吴新荣日记>19361212
写一通信给王乌硈先生,结尾曰“总ての恼は情より起り,且つ理性的解决し得ないことばかりだ。”【1】
【注】
【1】汉译:一切的烦恼起自于情,且全是无法理性解决的问题。
民国文件目录-简体>193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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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49 | 001000006711A | 农田水利事业管理办法 | 国民政府-经济-经济总纲-水利法规 | 行政院院长蒋中正呈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为整理江湖沿岸农田水利办法大纲请公布通饬施行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110026-00008-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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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0 | 001000002450A | 二十三至二十五年度中央机关经费总决算 | 国民政府-主计-中央总决算-中央总决算总目 | 国民政府文官处文书局函主计处岁计局希请归还一份编造之二十四年度第二级决算及收支对照表财产目录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24100-0000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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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572 | 116000000106A | 绥远抗战案(三)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傅作义电阎锡山询收编金宪章等反正部队事宜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2-052 |
| 28573 | 116000000106A | 绥远抗战案(三)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阎锡山电蒋中正请派员点编金宪章等反正部队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2-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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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577 | 116000000107A | 绥远抗战案(四)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阎锡山电复黄沈景英为捐款援绥事致谢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74 |
| 28578 | 116000000107A | 绥远抗战案(四)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阎锡山电复思恩县各界援助绥东将士大会为声援抗敌事致谢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76 |
| 28579 | 116000000107A | 绥远抗战案(四)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阎锡山电复中央党部新生活运动委员会为声援抗敌事致谢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78 |
| 28580 | 116000000107A | 绥远抗战案(四)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阎锡山电复苏州旅京同乡会全体会员为电慰事致谢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80 |
| 28581 | 116000000107A | 绥远抗战案(四)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阎锡山电复薛岳等为捐款援绥事致谢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82 |
| 28582 | 116000000107A | 绥远抗战案(四)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薛岳等电阎锡山捐款援绥事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83 |
| 28583 | 116000000107A | 绥远抗战案(四)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沈鸿烈电阎锡山贺绥北告捷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85 |
| 28584 | 116000000107A | 绥远抗战案(四)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大公报电阎锡山黄沈景英三千元援绥捐款即交交通银行汇上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87 |
| 23335 | 001000000222A | 国民大会各省区域代表选举案(三) | 国民政府-总类-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广西苍梧县公民李琨等电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请将广西省不合法之国民大会代表候选人夏威等八人逐一剔除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11142-00006-014 |
| 23336 | 001000000316A | 国家庆典主席广播词 | 国民政府-总类-总统、副总统-总统行谊 | 中国国民党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函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为拟请莅临演讲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11240-00003-003 |
| 23337 | 001000001499A | 出版法(二) | 国民政府-总类-内政法令-出版法令 | 国民政府文官处函行政院为转行内政部迅将出版法施行细则修正后呈报来府以便公布施行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12162-00002-003 |
| 23338 | 001000001520A | 党政军服务人员吸食鸦片烟及毒品检举办法 | 国民政府-总类-内政法令-禁烟法令 | 国民政府文官处训令文书局及印铸局为检举党政军服务人员吸食烟毒一案办竣后其新成立机关录用职员及各机关新委人员拟仍令具结汇报等情令仰遵照并饬属遵照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12170-00017-023 |
| 23339 | 001000001520A | 党政军服务人员吸食鸦片烟及毒品检举办法 | 国民政府-总类-内政法令-禁烟法令 | 中国国民党秘书长叶楚伧函国民政府文官处为准函送禁烟总监呈请继续检举烟毒案奉批照办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12170-00017-025 |
| 23340 | 001000001661A | 所得税征收法令(二) | 国民政府-总类-财政法令-税捐法令 | 国民政府文官处函行政院关于浙江省嘉兴县商会主席委员顾速明等请采纳杭州市商会拟修正所得税暂行条例并暂缓施行营利事业所得部分等情一案奉谕交行政院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12410-00021-015 |
| 23341 | 001000001835A | 边疆工作人员人事法令(一) | 国民政府-总类-边政侨务法令-边区人事法令 | 国民政府指令行政院有关蒙藏委员会驻阿额两旗专员暂行规则准予备案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12812-00001-018 |
| 5300 | 002000000351A | 革命文献-西安事变 | 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统一时期- | 国民政府颁布褫夺张学良本兼各职令所部军队归军事委员会直接指挥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20200-00031-001 |
| 1557 | 001000003595A | 外交使节勋赏(四) | 国民政府-人事-勋奖-颁授勋章(以勋章名称细分) | 国民政府文官处函行政院及参军处为奉府令给予郑天锡采玉勋章一案除将勋章迳送行政院转发外抄录号数送请登记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35111-00005-017 |
| 2813 | 001000003890A | 革命先烈先进褒恤国葬案(二 ) | 国民政府-人事-褒恤、丧葬-褒恤、丧葬总目 | 故儒章炳麟国葬典礼办事处筹备委员丁惟汾等呈国民政府为章炳麟(章太炎)国葬地点已决定于杭州西湖中台山下请鉴核并转行浙江省政府遵照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36000-00108-023 |
| 5045 | 002000000600A | 事略稿本-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 | 蒋中正总统文物-文物图书-稿本(一)- | 东北军叛变{#蒋中正#}出登后山卫兵中弹死乃支身疾行下山陷入一岩穴中被叛部搜到送至新城大楼与{#张学良#}谈判同时在陕之{#陈诚#}{#蒋鼎文#}{#朱绍良#}{#卫立煌#}等皆在西安招待所中被监视{#邵元冲#}殉难及南京接到张学良{#杨虎城#}通电八项主张等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60100-00120-012 |
| 11593 | 002000002071A | 敉平石唐叛变 (三)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领袖事功-北伐统一 | 项致庄电蒋中正赶办增置江苏镇江沿江机枪阵地经过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101-00012-224 |
| 11594 | 002000002134A | 领袖指示补编 (十一)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领袖事功-领袖指示 | 四川委员长行营电军事委员会据张发奎电称奉命任苏浙边区主任所遗闽浙赣皖边区主任一职将订于九日移交刘建绪接任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106-00011-311 |
| 6624 | 002000002177A | 卵翼傀儡 (二)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日寇侵略-日寇侵略 | 陈诚电朱培德何应钦程潜称李思温团进占锡拉穆楞并获大批敌军所遗械辎重物资及伪军拟征用民夫积极于商都城西构筑单人掩体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200-00020-318 |
| 6625 | 002000002177A | 卵翼傀儡 (二)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日寇侵略-日寇侵略 | 太原绥靖公署电军事委员会称伪警于永宁东境四海治架设电话并构筑工事且日军拟携带大批火炮毒气反攻绥东与百灵庙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200-00020-322 |
| 6626 | 002000002177A | 卵翼傀儡 (二)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日寇侵略-日寇侵略 | 阎锡山电军事委员会称据傅作义电称伪军张荫棠等率步兵四百余名反正已令其于十日开赴乌兰花附近待命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200-00020-323 |
| 44759 | 002000002258A | 煽动西安事变 (一)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共匪祸国-共匪祸国 | 祝绍周电朱培德何应钦现华县以西电报电话均不通委座行动深可顾虑除再电第六师主力开洛镇慑外请钧座即飞洛主持并电劝张学良严束所部顾全国家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300-00004-010 |
| 44760 | 002000002258A | 煽动西安事变 (一)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共匪祸国-共匪祸国 | 张学良杨虎城电冯玉祥李烈钧请蒋中正暂留西安保障一切安全以便反省渠等主张已以十二日电奉达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300-00004-011 |
| 44761 | 002000002258A | 煽动西安事变 (一)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共匪祸国-共匪祸国 | 张学良杨虎城电程潜等蒋中正莅陕一再陈词仍属坚持成见未蒙明察为国家民族计不得不请其暂留西安以待觉悟至关国是主张已以十二日电奉达尚冀开诚指示俾共遵循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300-00004-013 |
| 44762 | 002000002258A | 煽动西安事变 (一)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共匪祸国-共匪祸国 | 祝绍周电何应钦朱培德据空军侦察报告十二日午有卡车由长安向华清池前进有两连灰衣者似包围该池及西安城门已闭城上有兵机场被占又咸阳之兵系二十五军等情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300-00004-163 |
| 44763 | 002000002258A | 煽动西安事变 (一)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共匪祸国-共匪祸国 | 祝绍周电何应钦朱培德西安发生事变真相不明蒋中正在西安在临潼尚不明了已通知万耀煌由咸阳回军西安樊崧甫军主力由洛阳西进协同候命及请飞洛坐镇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300-00004-164 |
| 44764 | 002000002388A | 武装叛国 (一一一)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共匪祸国-共匪祸国 | 卫立煌电蒋中正为共军窜英山东北朱家坳等迭经三十二师符子琴潘陶万团等剿击后敌窜蕲春及七日共军窜英北吊桥河经六十五师刘营进剿搜缉等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300-00134-316 |
| 44765 | 002000002391A | 武装叛国 (一一四)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共匪祸国-共匪祸国 | 陈继承电蒋中正据报方步舟股匪窜至刘仁八并将抵咸宁南北地区另上高山附近发现股匪有进犯大冶县城模样已饬王团侦察防堵刘仁八股匪并调龚团一连至大冶增防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300-00137-141 |
| 2916 | 1280018630106A | 西安事变其中西安新起之组织与活动人物之概略 | 个人史料 | 1936/12/12 | 1936/12/12 | ||
| 19757 | 017000019757A | 铁路工程、营运、预(决)算、借款-湘黔铁路工程局混凝土箱形涵洞预算书(2) | 交通部 | 1936/12/12 | 1936/12/30 | ||
| 2266 | 020000006754A | 外交部科长{#李铁铮#}请咨铨叙部准保留前叙级俸 | 外交部-人事处-薪俸-级俸 | 铨叙部及外交部研讨外交部科长{#李铁铮#}请准保留前叙级俸事 | 1936/12/12 | 1937/03/15 | 020-160901-0005 |
| 2267 | 020000026439A | 外交部人员分司办事(一) | 外交部-人事处-分司办事及职务分配-分司办事 | 外交部总务司函科员{#卓还来#}、录事{#邝自修#}、专员{#伍伯胜#}等人员调派外交部各单位办事事,关于借调各司人员协同图书室整理图书事 | 1936/12/12 | 1937/12/25 | 020-160601-0001 |
民国文件目录-繁体>19361212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1849 | 001000006711A | 農田水利事業管理辦法 | 國民政府-經濟-經濟總綱-水利法規 | 行政院院長蔣中正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整理江湖沿岸農田水利辦法大綱請公布通飭施行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110026-00008-004 |
| 709 | 001000002426A | 辦公費支給標準(一) | 國民政府-主計-行政業務費-辦公費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檢送審計部函詢中央官吏兼任地方官吏等情事其俸給與特別辦公費如何支給案希請提供意見以便轉陳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23211-00001-014 |
| 710 | 001000002450A | 二十三至二十五年度中央機關經費總決算 | 國民政府-主計-中央總決算-中央總決算總目 | 國民政府文官處文書局函主計處歲計局希請歸還一份編造之二十四年度第二級決算及收支對照表財產目錄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24100-00001-006 |
| 28571 | 116000000106A | 綏遠抗戰案(三)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傅作義已電請蔣中正派員點編反正部隊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2-051 |
| 28572 | 116000000106A | 綏遠抗戰案(三)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傅作義電閻錫山詢收編金憲章等反正部隊事宜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2-052 |
| 28573 | 116000000106A | 綏遠抗戰案(三)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蔣中正請派員點編金憲章等反正部隊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2-053 |
| 28574 | 116000000106A | 綏遠抗戰案(三)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趙承綬電閻錫山請通飭部隊平時訓練特別注意追擊布署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2-055 |
| 28575 | 116000000107A | 綏遠抗戰案(四)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白崇禧等為捐款援綏事致謝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72 |
| 28576 | 116000000107A | 綏遠抗戰案(四)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白崇禧等電閻錫山等捐款一千六百元援綏等事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73 |
| 28577 | 116000000107A | 綏遠抗戰案(四)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黃沈景英為捐款援綏事致謝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74 |
| 28578 | 116000000107A | 綏遠抗戰案(四)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思恩縣各界援助綏東將士大會為聲援抗敵事致謝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76 |
| 28579 | 116000000107A | 綏遠抗戰案(四)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中央黨部新生活運動委員會為聲援抗敵事致謝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78 |
| 28580 | 116000000107A | 綏遠抗戰案(四)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蘇州旅京同鄉會全體會員為電慰事致謝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80 |
| 28581 | 116000000107A | 綏遠抗戰案(四)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薛岳等為捐款援綏事致謝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82 |
| 28582 | 116000000107A | 綏遠抗戰案(四)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薛岳等電閻錫山捐款援綏事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83 |
| 28583 | 116000000107A | 綏遠抗戰案(四)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沈鴻烈電閻錫山賀綏北告捷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85 |
| 28584 | 116000000107A | 綏遠抗戰案(四)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大公報電閻錫山黃沈景英三千元援綏捐款即交交通銀行匯上 | 1936/12/12 | 1936/12/12 | 116-010101-0113-287 |
| 23335 | 001000000222A | 國民大會各省區域代表選舉案(三) |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廣西蒼梧縣公民李琨等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請將廣西省不合法之國民大會代表候選人夏威等八人逐一剔除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11142-00006-014 |
| 23336 | 001000000316A | 國家慶典主席廣播詞 | 國民政府-總類-總統、副總統-總統行誼 | 中國國民黨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函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擬請蒞臨演講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11240-00003-003 |
| 23337 | 001000001499A | 出版法(二)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出版法令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為轉行內政部迅將出版法施行細則修正後呈報來府以便公布施行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12162-00002-003 |
| 23338 | 001000001520A | 黨政軍服務人員吸食鴉片煙及毒品檢舉辦法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禁煙法令 | 國民政府文官處訓令文書局及印鑄局為檢舉黨政軍服務人員吸食煙毒一案辦竣後其新成立機關錄用職員及各機關新委人員擬仍令具結彙報等情令仰遵照並飭屬遵照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12170-00017-023 |
| 23339 | 001000001520A | 黨政軍服務人員吸食鴉片煙及毒品檢舉辦法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禁煙法令 | 中國國民黨秘書長葉楚傖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准函送禁煙總監呈請繼續檢舉煙毒案奉批照辦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12170-00017-025 |
| 23340 | 001000001661A | 所得稅徵收法令(二) |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稅捐法令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關於浙江省嘉興縣商會主席委員顧速明等請採納杭州市商會擬修正所得稅暫行條例並暫緩施行營利事業所得部分等情一案奉諭交行政院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12410-00021-015 |
| 23341 | 001000001835A | 邊疆工作人員人事法令(一) | 國民政府-總類-邊政僑務法令-邊區人事法令 |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有關蒙藏委員會駐阿額兩旗專員暫行規則准予備案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12812-00001-018 |
| 5300 | 002000000351A | 革命文獻—西安事變 | 蔣中正總統文物-革命文獻-統一時期- | 國民政府頒布褫奪張學良本兼各職令所部軍隊歸軍事委員會直接指揮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20200-00031-001 |
| 1557 | 001000003595A | 外交使節勛賞(四) |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頒授勳章(以勳章名稱細分)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及參軍處為奉府令給予鄭天錫采玉勛章一案除將勛章逕送行政院轉發外抄錄號數送請登記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35111-00005-017 |
| 2813 | 001000003890A | 革命先烈先進褒卹國葬案(二 ) |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故儒章炳麟國葬典禮辦事處籌備委員丁惟汾等呈國民政府為章炳麟(章太炎)國葬地點已決定於杭州西湖中台山下請鑒核並轉行浙江省政府遵照 | 1936/12/12 | 1936/12/12 | 001-036000-00108-023 |
| 5045 | 002000000600A | 事略稿本—民國二十五年十二月 | 蔣中正總統文物-文物圖書-稿本(一)- | 東北軍叛變{#蔣中正#}出登後山衛兵中彈死乃支身疾行下山陷入一巖穴中被叛部搜到送至新城大樓與{#張學良#}談判同時在陜之{#陳誠#}{#蔣鼎文#}{#朱紹良#}{#衛立煌#}等皆在西安招待所中被監視{#邵元冲#}殉難及南京接到張學良{#楊虎城#}通電八項主張等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60100-00120-012 |
| 11593 | 002000002071A | 敉平石唐叛變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北伐統一 | 項致莊電蔣中正趕辦增置江蘇鎮江沿江機槍陣地經過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101-00012-224 |
| 11594 | 002000002134A | 領袖指示補編 (十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領袖指示 | 四川委員長行營電軍事委員會據張發奎電稱奉命任蘇浙邊區主任所遺閩浙贛皖邊區主任一職將訂於九日移交劉建緒接任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106-00011-311 |
| 6624 | 002000002177A | 卵翼傀儡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日寇侵略-日寇侵略 | 陳誠電朱培德何應欽程潛稱李思溫團進占錫拉穆楞並獲大批敵軍所遺械輜重物資及偽軍擬徵用民伕積極於商都城西構築單人掩體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200-00020-318 |
| 6625 | 002000002177A | 卵翼傀儡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日寇侵略-日寇侵略 | 太原綏靖公署電軍事委員會稱偽警於永寧東境四海治架設電話並構築工事且日軍擬攜帶大批火砲毒氣反攻綏東與百靈廟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200-00020-322 |
| 6626 | 002000002177A | 卵翼傀儡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日寇侵略-日寇侵略 | 閻錫山電軍事委員會稱據傅作義電稱偽軍張蔭棠等率步兵四百餘名反正已令其於十日開赴烏蘭花附近待命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200-00020-323 |
| 44759 | 002000002258A | 煽動西安事變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祝紹周電朱培德何應欽現華縣以西電報電話均不通委座行動深可顧慮除再電第六師主力開洛鎮懾外請鈞座即飛洛主持並電勸張學良嚴束所部顧全國家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300-00004-010 |
| 44760 | 002000002258A | 煽動西安事變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張學良楊虎城電馮玉祥李烈鈞請蔣中正暫留西安保障一切安全以便反省渠等主張已以十二日電奉達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300-00004-011 |
| 44761 | 002000002258A | 煽動西安事變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張學良楊虎城電程潛等蔣中正蒞陝一再陳詞仍屬堅持成見未蒙明察為國家民族計不得不請其暫留西安以待覺悟至關國是主張已以十二日電奉達尚冀開誠指示俾共遵循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300-00004-013 |
| 44762 | 002000002258A | 煽動西安事變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祝紹周電何應欽朱培德據空軍偵察報告十二日午有卡車由長安向華清池前進有兩連灰衣者似包圍該池及西安城門已閉城上有兵機場被占又咸陽之兵係二十五軍等情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300-00004-163 |
| 44763 | 002000002258A | 煽動西安事變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祝紹周電何應欽朱培德西安發生事變真相不明蔣中正在西安在臨潼尚不明瞭已通知萬耀煌由咸陽回軍西安樊崧甫軍主力由洛陽西進協同候命及請飛洛坐鎮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300-00004-164 |
| 44764 | 002000002388A | 武裝叛國 (一一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衛立煌電蔣中正為共軍竄英山東北朱家坳等迭經三十二師符子琴潘陶萬團等剿擊後敵竄蘄春及七日共軍竄英北吊橋河經六十五師劉營進剿搜緝等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300-00134-316 |
| 44765 | 002000002391A | 武裝叛國 (一一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陳繼承電蔣中正據報方步舟股匪竄至劉仁八並將抵咸寧南北地區另上高山附近發現股匪有進犯大冶縣城模樣已飭王團偵察防堵劉仁八股匪並調龔團一連至大冶增防 | 1936/12/12 | 1936/12/12 | 002-090300-00137-141 |
| 2916 | 1280018630106A | 西安事變其中西安新起之組織與活動人物之概略 | 個人史料 | 1936/12/12 | 1936/12/12 | ||
| 19757 | 017000019757A | 鐵路工程、營運、預(決)算、借款-湘黔鐵路工程局混凝土箱形涵洞預算書(2) | 交通部 | 1936/12/12 | 1936/12/30 | ||
| 2266 | 020000006754A | 外交部科長{#李鐵錚#}請咨銓敘部准保留前敘級俸 | 外交部-人事處-薪俸-級俸 | 銓敘部及外交部研討外交部科長{#李鐵錚#}請准保留前敘級俸事 | 1936/12/12 | 1937/03/15 | 020-160901-0005 |
| 2267 | 020000026439A | 外交部人員分司辦事(一) | 外交部-人事處-分司辦事及職務分配-分司辦事 | 外交部總務司函科員{#卓還來#}、錄事{#鄺自修#}、專員{#伍伯勝#}等人員調派外交部各單位辦事事,關於借調各司人員協同圖書室整理圖書事 | 1936/12/12 | 1937/12/25 | 020-160601-0001 |
中华民国将领晋升日期>19361212
1936年12月12日
何丰林,任陆军中将
刘维勇、张英超、柏桂林、王尔瞻、王思义、于兆麟、张殿九、吴松林、万舞、李德民、刘俊钦、许长林、刘景山,任陆军少将
报刊图>193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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