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6:19361127:19361127-c-prc-aaa-003-刘少奇年谱
刘少奇年谱>19361127
1936年11月27日
撰写《我们在北平问题上所应获得的教训》一文,署名K.V.,
发表在12月30日出版的《火线》第68期“北平问题专号”上。
文章总结了北平工作的经验教训,阐明了彻底转变白区工作的领导方式、工作方式和组织方式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强调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指出:
我们的党是有铁的纪律的。
“在目前任何企图小小削弱党的纪律的倾向,都只能帮助敌人。
然而纪律不只是同志应该遵守,负责人与指导者也应该遵守。
不只破坏集中原则的人是违犯纪律,破坏民主原则的人也是违犯纪律。”
“没有真正的民主,也就没有真正的集中,一切同志的意见和权利不被尊重,一切好的意见不被采纳,自然就不能集中全党的力量,团结得象一个人一样去战斗。”
在日常工作中,“领导者要有充分的民主精神去对待同志”。
文章还对领导群众斗争的策略、坚持统一战线中的独立性、干部政策、改变领导作风等问题作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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