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锋日记>19360918
1936年09月18日
△晴
△上午09时,朱瑞主任,刘源部长到3团,
我详细汇报了部队同敌骑兵自黑城等地战斗后,主要兵力已进到固原东北彭家庄,
朱主任告,加强薛家沟,磁北线警戒,
然后,朱瑞,刘源和我到彭家庄第18团阵地同骑兵6师代表汪镛,刘继尧等谈判,
经过商谈后,签订了中国工农红军与东北骑兵6师的停战协定。
协定指出:
1,自,918,事变以来,由于日人之无餍的侵略及国民党当局一贯的投降与不抵抗政策,亡国灭族的惨祸正已迫近眉睫,为今之计,停战抗日,为一切不愿当亡国奴的中国人的丝毫不可躲避与推迟的天职,尤其是东北军与红军的天职,
因此,东北军局部的说即是骑兵第6师与红军不受过去及现在主张有何不同,不受过去及现在尚有何种隔阂,但为,抗日救国,计,均有绝对理由结成亲密的联合,并从今日起即一致确定这一联合。
2,抗日既为骑兵第6师与红军联合的基本条件与无尚责任,则骑兵第6师与红军今后一切行动,一切措施,应绝对受此至高无上的光荣的抗日任务所约束,一切属于不抗日,违犯抗日,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行为,措施与命令,彼此均应以国家民族为念,出以坚决的抗拒,
特别是骑兵第6师,因某些原因至今还不得不暂存于一贯抱着对日投降出卖政策的国民党政府与军队旗帜之下,尤应顾全国家与民族大局,而尽一切力量,对任何违犯抗日利益的行为,措施与命令,予以坚决的大无畏的排斥,
最低限度内应以不损害抗日的神圣职责为原则,出以最大限度的敷衍,
具体内容是:
1,不受命进攻红军,则不打枪。
2,万1须敷衍命令的,不作杀伤的射击,不前进。
3,事先向红军通报行动及骑6师位置,以免误会。
4,在可能及需要时,经过互相商议,可作友谊的退让,但以不违犯抗日利益为准则。
3,建议互派代表,互相研究,互相通商及经常会商并解决一切可能发生的问题与纠纷。
4,务以最大努力切实进行地方群众之抗日的动员与组织,尤其切实注意自己部队的抗日教育。
以上各节经双方同意,换文后即为有效,并永远力遵不逾。
在抗日行动未公开前,红军愿为贵师代守秘密。
【注】
时任红1军团1师3团总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