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5:19350920:19350920-h-roc-s27-006-吴新荣日记
吴新荣日记>19350920
午前,乘八时的自动车下车[南],因为要去台南法院做损害赔偿事件的证人。
高添旺氏也同车而也同事件,所以我都照伊行动,做公判的证人实是未做过的,所以万事都感觉着奇异。
特种存在的判官【1】,全无良心的辩护士,可怜至极的原被告,而极无意义的证人,等等都是法庭的光景。
【注】
【1】判官:裁判官,即法官。
年月日/1935/19350920/19350920-h-roc-s27-006-吴新荣日记.txt · 最后更改: 2025/07/26 11:53 由 127.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