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5:19350906:19350906-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50906
敷地[1]承诺书 女给演剧
大安会社柳树湳三十番之土地受水伤,使刘亭〔庭〕作堤防,昨日竣工,其费用二千三百余円。
添才、刘亭九时同余往,检查有未周至处,命其填补。
阿面、阿雨合送铜像助成费五百円,交五弟收存。
台中别庄之用地是余与瑞腾、惠如及大哥四人共业,市内规则凡欲建筑家屋者,必付添业主承诺书,命成龙持承诺书请瑞腾、松龄、珍曜[2]盖印。
过午成龙由清水归来,述与珍曜立约将来卖买之事,非是,他决不肯盖印也。
二嫂、月霞三时引刘秀霞及其妹[3]来访。
往莱园看作寿像之栏杆及夕佳亭。
晚同五弟、瑞腾、磐石往台中杉山商店[4]买眼镜;次到醉月楼晚餐;次到公会堂看カフヱ女给[5]联合演剧,人众拥挤,几无立锥之地,约三十分之久即退出。
五弟招余与瑞腾到「月宫」,遇来炎、朝业,去年劝「モモ」戒烟,她能立刻不吸,令人感佩,今日又得相见,大为之褒奖。
十时同瑞腾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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