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5:19350128:19350128-h-roc-s27-006-吴新荣日记
吴新荣日记>19350128
夕上,父亲由台南回来说要叫叶向荣君同去台南订盟婚约,所以我也同去女家。
杨氏是住在大东门脚,我们冰人【1】一行(父亲、母亲、我、雪芬、南星等──实在是未曾有的冰人家族),和叶向荣君及辛家族携定金【2】到杨家的时候已是晚上六时。
在烧香点灼[烛]的佛坛前,叶君即提出金手指二脚【3】,挂在碧霞女士的右手中指,而后受了晚餐会。
至八时即回到辛家,而因为母亲对王先生的约束【4】,我们家族和两新婚约者同去慈惠院受王先生的欢迎宴,到十时即归佳里。
叶家结好尾,但我因为肠疾,自归家后连续下痢五、六回,而且左膝起痛【5】,致使数年来未有的大患,今朝(29日)断行绝食,往诊也渐[暂]且辞,谅下午就可以回复。
【注】
【1】冰人:媒人。
【2】定金:订婚时,男方送女方之聘金。
【3】手指二脚:台语,念tshiú-tsínn̄g-kha(又读为chhiú-chínn̄g-kha)。
戒指两枚。
【4】约束:日语。
约定。
【5】起痛:台语,念khí-thiàⁿ。
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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