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4:19341219:19341219-c-prc-aaa-102-彭德怀年谱
彭德怀年谱>19341219
1934年12月19日
△收到中革军委关于执行政治局12月18日决议的指示:
为执行占领川黔的工作方针,我野战军大致于23日前出剑河、台拱、苹东地区。
三军团、军委纵队及五军团为左纵队,经苹东到台拱及其以西地区。
在前进中,如遇黔敌,应将其歼灭;
如遇尾追之敌,应将其击退;
如条件不利,应迟滞敌军。
一、九军团为右纵队,向剑河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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