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4:19340823:19340823-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40823
台议发信
中川总督劝告台湾议会请愿放弃,余答以待与诸同志商量然後决定可否。
本预定十九日招集诸同志协议,因培火上京之期日迁延[1],乃改为来月二日午後三时,场所在大东信托会社。
昨、今两日计发二十三通之信,发信人之名义余与呈禄、培火三人,受信人如左:(台南市)沈荣[2]、黄金火[3]、刘清井[4]、黄国栋[5]、石远生[6]、吴秋微、高再得、韩石泉,(高雄市)杨金虎,(屏东市)李明家[7],(嘉义市)王甘棠[8]、林玉书[9]、吴文龙[10],(盐水)陈秋逢[11],(新丰郡归仁)苏璧琮[12],(冈山郡楠梓)吴龙[13],(基隆市)蔡炳煌[14]、邱德金,(台北市)蔡式谷,(鹿港)施江东[15],(清水)蔡年亨[16],(北斗)林伯廷[17],(员林)林糊[18]。
二哥约余同在宗庙撮影,三时廿分风雨骤至,自働车未出雾峰街而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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