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4:19340719:19340719-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40719
台北
九时在会馆图书室对林瑞珠、曾珠如、林碧飞[◆]、陈珠瑛、白月娥、林锦屏交还其所作之日记,而指导其删改未妥之处。
简却、白月里一病、一有事不能来,遂将其文交碧飞[◆]、月娥返还。
十时半内子同余往台中,余到大东,她往市上买物。
在大东会清波、云辉,谈新竹郑氏土地竞落诉讼之事,在高等法院郑氏请求被弃却【1】,大东信托完全胜诉。
十二时十九分之急行车往台北,四时炘迎于驿中。
他于17日为郑氏土地往新竹,昨日来此也。
即以电话向官邸交涉与中川总督会见,今日为南支领事会议尚未返官邸,想会见当在明日,遂招炘、式榖往北投沂水园浴温泉,晚餐后畅谈至九时,方返高义阁ホテル。
云龙、夔龙、灵石、友芳[芬]【2】来访,适余等将往北投。
十时半何景藔亦来访,仅十分间即去。
【注】
【1】弃却:ききゃく,抛弃、放弃。
【2】友芳:友芬,王友芬,字兰谷,彰化人,台湾高等商业学校毕业,历任《台湾新民报》要职,1934年任厦门支局长。
后赴中国,抗战时曾在厦门创《厦门日报》,战后任台中新高区长、台中县议会主任秘书,为“诗文之友社”首任社长。
(施懿琳,《彰化文学图像》,彰化:彰化县立文化中心,民国八十五年,页一三0~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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