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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40329

地方裁判所
会平冢长官
培火同余九时半到清濑处,据云笔迹、印章鉴定是真的,若然,一审则恐败诉矣。
此回鉴定为清濑所请,因是以致败诉,真成作茧自缚矣。
同到地方裁判所,福本及吉田清重之辩护士小池亦在焉,待至十一时四十五分裁判长三野昌治始审问。
清濑指择[摘]鉴定之错误,福本亦陈述吉田无财产,那有九万圆借人作创立费,此款是发起人中村庆吾所支出。
昨日中村同为被告,今日中村是暗中之原告,其暧昧众所共知。
裁判长并无何等诘问,次期审问定于05月17日
余等退出法庭,清濑嘱归台详查大正十三年以前提出官厅之印鉴有左边下方缺处之证据否,若有,请即以电报告他。
清濑欲往冈山,余招福本、培火冒雪往日比谷公园料理店午餐,次归旅馆少憩。
三时培火同访平冢总务长、能泽文书课长。
平冢言米谷统制案虽不通过,而代作减段【1】案将来当设法实行。
次言信拓[托]法现在法制局因大藏、拓务争监督权,于近日法制局将提出折衷案,能否解决尚未可知。
次言台湾议会请愿不审议,即行不采择,两院对此请愿感情甚不好,为其逆时世而行云云【2】。
自朝至晚雪片纷飞,东京一变为银世界。
天成、关关来共晚餐,七时同余与培火往青年馆听《东京日日新闻》主催函馆火灾救恤之音乐会。

【注】
【1】减段:けんたん,减少耕种面积。
【2】03月23日众议院亦不采择,这是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最后一次。
(《台湾总督府警察沿革志》Ⅲ,页三二七~三三○,〈台湾议会设置请愿经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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