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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40320

命坤山往台银支店汇东京旅费千五百圆。
新民报社第三回拂迂金贰千五百圆,将于明日带往台北交万伡。
林建寅来支其子丽川学费,六个月分百二十圆。
锡祺、联玉、了庵、伊若畅谈之余,了庵述子瑜今年五十一岁不敢受栎社寿椿之祝,盖自旧年来欲取其弟东海【1】之财产而兴诉讼,继则差押其继母【2】之棺,又与侄女凤娥【3】争公租之诉讼,自知其声名败坏,故不敢受诸诗友之祝。
锡祺、联玉欲往恳请其承诺,余甚反对其议,遂作罢论。
四时招锡祺、联玉、伊若往会馆,余买秀眉、桂桃所作之椅毡【4】各一,双全所作绒线花鸟一块,水金像生花一枝。
二哥、德銂亦至,余劝诱其买红杏、秀眉之刺绣各一块。
一新会二周年祝贺之音乐跳舞会七时半开于大会[花]厅,日高及其妹花子亦来参加,观众七、八百人。
九时降雨,十时半闭会后更大。

【注】
【1】东海:吴子瑜之弟兄见诸记载的为吴东汉,两兄弟曾合伙吴鸾旗实业株式会社,1922年成立,资本一百万元。
并未见有吴东海。
(《昭和二年台湾会社银行录》,页八七)
【2】继母为林氏,直到1936年03月11日才出殡。
(钟义明,《台湾的文采与泥香》,台北:武陵出版有限公司,页一六五)
【3】凤娥:眼科医张叔荷妻。
【4】为椅垫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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