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340131
石泉、培火送别会
大东
林资炑将其祖父燕卿遗言公证应得之权利卖与牧野良,牧野乃对林水来、林汝涛外二十余人提出请求梅堂、资梧土地相续卖渡无效。
水来等举余与士英、子卿外十一人为证人,牧野将其请求取下,遂不问证人。
十一时余到大东,炘报告竞落新竹郑氏之土地于29日在[再]复审,召问台银新竹支店长大江【1】,不日终结当得最后胜利云云。
既而林玉瑚至,培火、石泉亦来自台南,颜水龙亦同来,炘遂招余与成龙共午餐于精养轩。
二时余除炘以外,余等六人同返雾峰。
一新会午后三时开培火、石泉送别茶话会于会馆图书室,他二人将于02日之船往东京也。
出席者:阶堂、伊若、戊鉡、培英、烈嗣、瑞安、木火、月珠、素贞、盏、桂莺、内子等及男女会员约五、六十人。
磐石述开会辞,攀龙述送别辞,余亦略述对二君开此盛大送别会之意,犹龙述闭会辞【2】。
开会中杨佐三郎、张景源来访;
继则高等系长土桥【3】警部来,谓石垣警务局长请余明日同培火往台北,有事欲告余云。
闭会后余导石泉、玉瑚、培火冒雨往游莱园。
晚餐后玉瑚、水龙返台中。
【注】
【1】大江:大江退三,一八九0年生,熊本县人,1917年东京帝大法科政治学科毕业。
毕业后到台湾银行任职,陆续到东京支店、台北本店总务部、纽约办事处、台北支店代理经理,1936年任台南支店的经理,后迁新竹支店经理;
另任新竹市协议会员、新竹州协议会员。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二年版,页三十;
《会社银行商工业者名鉴》,昭和九年,页三四一)
【2】依蔡培火同日日记,本日到雾峰系受林攀龙之邀到雾峰一宿,而在下午三时在一新会为韩石泉、蔡培火两人开恳亲茶话会,共有百人参加,攀龙述欢迎词,林献堂亦起而述韩、蔡两人为台岛最可敬的人物,二人有牺牲奉公之精神,且重理性而不为私情而拒与人协力于公事。
韩亦叙谢词,蔡表示此次上京的目的在谋白话字问题之实现,若不能,要在京设学寮,以助后进。
(《蔡培火全集(一)家世生平与交友》,页二八五)
【3】土桥:土桥强,台中州大屯郡警察课警部。
(《台湾总督府及所属官署职员录》,昭和九年,页四四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