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4:19340112:19340112-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40112

台北
宴陈茂源【1】夫妇
会总督长官局长
黄春成之妻刘氏金昨夜死去,郭秋生、张聘三受春成之托,持刘氏肖像请余题字以作纪念。
呈禄来访,将《新民报》登载汉诗及主催第二回全台象棋大会两事详告之。
呈禄力言非幼春、伊若及余负评选之任不可。
肇嘉与余同寓,十时引陈茂源、林氏苾夫妇来访,约之今晚共宴于蓬莱阁。
培火、肇嘉同余访中川总督,谈大亚细亚协会及东亚共荣会。
总督言台湾人必先自认为日本人方可言及东亚,不然舍本逐末实为不可。
退出时适万伡至,遂同会石垣【2】警务局长。
次会平冢总务长官,谢其推荐为瓦斯会社之发起人;
次请其许可《新民报》发行夕刊及信托法施行之事。
午后一时万伡招余及培火同到铁道ホテル午餐,闻陈炘住在于此,寻之不遇,即返高义阁。
四时资彬亦来自台中。
五时云龙来导余及培火往观雪霞,闻其少有感冒,热度又高至三十七度一分。
余与培火坐谈片刻,则往蓬莱阁招待陈茂源夫妇。
余与肇嘉、资彬为主人,万伡、呈禄、茂生、明朝、双弯为陪宾,计十一人。
席散后陈炘、吴春霖、黄在荣、张聘三亦至,杂谈片刻乃返高义阁。
十时半将就寝,灵石方至,仅谈二分间即去。

【注】
【1】陈茂源:一九○三年生,桃园大溪人,1928年东京帝大法科毕业,同年高等试验司法科合格,翌年以司法官试补在东京地方裁判所服务,1930年任判事在东京地方裁判所任豫备判事,1932年起先后任长野、浦和、千叶地方裁判所判事,战后为台大教授。
妻林苾为林熊祥长女。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八年版,页二六七)
【2】石垣:石垣仓治,台湾总督府警务局局长。
(《台湾总督府及所属官署职员录》,昭和九年,页一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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