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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31213
来旺兄弟土地分配
命金荃往领帝国制糖租金每石三元九十钱,大屯郡总计金额万七千二百九十一圆。
九时往南街嫂处,嘱其领帝糖租金;
又到彰化嫂处,她与松龄、鹤年往观其佃人之深耕竞技,午后将行褒赏也。
来旺、来炎、春木请余为之分配财产,余为之调停,养赡租:来旺之母三百石、春木之母二百石、其次百石一人、五十石二人;
而来炎负债万一千圆,诸兄弟为之负担。
三人皆承诺而去。
二哥来,为公学校运动庭扩张欲向瑞腾贷地,其租金商量好久不能解决。
今日瑞腾受二哥之劝告承诺每坪金二角五点,犹龙甚喜多年悬案解决。
大屯郡警部米原又雄、【1】高岭、世良、陈荣烈来,商南屯庄欲建筑派出所用余之土地。
许之,每甲价金五千圆。
晚招磐石同往会馆,会月珠、素贞、阿选,杂谈数十分间。
许毓奇来商买家屋与他居住,余嘱其先与五弟商量,适其往台中不遇。
【注】
【1】米原又雄:台中州大屯郡役所警察课警部。
(《台中州及所属团体职员录》,昭和八年,页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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