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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30903

坑口集会所择定
金朝【1】来,与之相商三五会社解散之日用08月31日,因近日株价稍起,恐将来所得税之问题也。
成龙作成答复州视学土屋之条文,谓义塾之学生数八十名变更为百十名,每日教习六时间变为二时间,各组轮流教习之理由。
昨日振坤荐其侄孙文宗来办帐房事务,今朝唤之来,观其身材小细,面目不扬,内子反对其无统驭佃人之气魄,遂作罢。
四时半同犹龙、万生、炳文往坑口,择定建筑佃人集会所之地基,将作一农业改良之模范。
万生请余命名,余命之曰“农事自治村”。
【2】其建筑费用预算五百十余圆,大安会社寄付三百二十圆。
汉中[忠]要求补助其往京都留学费,攀龙极力为之斡旋,许之。
今年度共荣会每月出二十圆,明年04月起兰生慈善会每月补助四十圆。
与内子商量决定采用林金川[荃]办理帐房事务。
晚餐后月明如昼,两人步月到犹龙处,嘱犹龙告之金川[荃]。
二嫂淑宽及垂珠之妻清秀来看余之疾,坐谈一时余乃归去。

【注】
【1】金朝:又写成金条,即黄金条或金朝,因条、朝台语发音同,故日记中混用。
【2】此即往后的坑口农事自治村。
曾于1935年由林猷龙发行《坑口农事自治村事业概况(附农事自治村规约书)》,共三十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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