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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30810
资梧诉讼准备手续之日定在26日,期日无多矣,与内子、犹龙商量,决定委任叶清耀、蔡式榖辩护。
又赵根近日身体孱弱,恐其肋膜炎若再发则不能办事,思欲任用一人以副之。
犹龙推荐林金川[荃],他现为征收市税,03月才卒业台中商业,年方二十耳,未知能胜任否,须再考虑之。
子卿来言一新会馆竞落之价格外,梅堂要求二千圆云云。
成龙持昨日驳回之讲习会申请书,将叶荣钟[钟]削除,复再持往郡役所。
过午归来,言明日认可书方能下付,则定12日举行,将通知书一齐发出,并悬广告于揭示板。
简玉勋持其父炳耀之书来,详记圳路所经诸业主之氏名。
四时余同培火访瑞腾,不遇;
次访松龄,彰化嫂亦出杂谈片刻。
虎尾郡土库庄林永振、【1】陈士【2】来访,他欲栽培洋麻,托余绍介制麻会社支配人持田二郎。
【注】
【1】林永振:1884年生,虎尾郡土库庄人,1903年土库公学校毕业后,翌年经营旧式糖廍,1906年任制糖会社原料委员,1914年任土库青年会长,1922年土库庄协议会员,1923年被指定为酒的经销人,1924年任嘉南大圳组合会议员,1927年当选土库信用购买贩卖利用组合长,1940年解任,任组合理事。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八年版,页四五〇)
【2】陈士:1890年生,虎尾郡土库庄人,土库公学校毕业后任甲种巡查及土库庄助役,后转入实业界为杂货商、制造炼瓦,1925年任土库信组专务理事,1935年起任庄协议会员。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二年版,页二六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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