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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30810
资梧诉讼准备手续之日定在廿六日,期日无多矣,与内子、犹龙商量,决定委任叶清耀、蔡式榖辩护。
又赵根近日身体孱弱,恐其肋膜炎若再发则不能办事,思欲任用一人以副之。
犹龙推荐林金川〔荃〕,他现为徵收市税,三月才卒业台中商业,年方二十耳,未知能胜任否,须再考虑之。
子卿来言一新会馆竞落之价格外,梅堂要求二千円云云。
成龙持昨日驳回之讲习会申请书,将叶荣锺〔钟〕削除,复再持往郡役所。
过午归来,言明日认可书方能下付,则定十二日举行,将通知书一齐发出,并悬广告於揭示板。
简玉勳持其父炳耀之书来,详记圳路所经诸业主之氏名。
四时余同培火访瑞腾,不遇;次访松龄,彰化嫂亦出杂谈片刻。
虎尾郡土库庄林永振、[1]陈士[2]来访,他欲栽培洋麻,托余绍介制麻会社支配人持田二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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