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330601
6月1日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为国民党出卖平、津、华北发表宣言,严厉谴责国民党当局与日本帝国主义签订《塘沽协定》,驳斥其所谓不能出兵抗日是由于“苏维埃政权的存在”,“中国没有力量抗日”,故不得不忍痛停战等谰言。表示“绝对不容许日本帝国主义与一切帝国主义侵略我们的一寸土地,不容许帝国主义的走狗国民党这样无耻的大胆地出卖中国!”号召全中国的民众“团结起来,武装起来,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在一起,扩大民族战争与收复东北失地,为保卫中国,为争取中国民族的独立解放而斗争!”
△ 《塘沽协定》签订后,全国愤慨,舆论哗然。是日,天津《大公报》以《中日停战协定痛言》为题发表社论,指出《协定》“充满战胜国对战败国之形式,狰狞面目,活跃纸上”,“殊如‘挑战’字样之外,更有‘扰乱’之语,含义之广,直可使中国动辄得咎;又如彼方得以飞机或其他方法来我指定的地点之内视察,我且须负保护及予以便利之责,尤为令人难堪”。并指出国民党政府“不必讳言屈辱,勿再饰词自欺”。
同日,天津《益世报》在《评中日停战协定》一文中质问:“前此政府当局否认华北对日交涉是‘屈辱求和’者,目前尚有何词自解?”
△ 福州市各界举行罢市游行大示威,反对国民政府与日签订《塘沽协定》。7日,福建长乐县民众召开反对停战协定大会,致电国民政府指责此举“非特失地收复无望,即亡国灭种亦迫在眉睫,屈辱卖国,何异自缚”?
△ 北平军分会召开临时会议,何应钦、商震、万福麟、宋哲元、庞炳勋、蒋伯诚等出席,熊斌、钱宗泽等列席,由熊斌报告塘沽会谈签订停战协定经过,与会人员传阅协定原文后讨论华北各部队归还建制、调整防区及移防等问题。
△ 广东民众援助东北义勇军大会、西南各省国民对外总会、国民党广州特别市党部分电祝贺冯玉祥率师抗日,表示竭诚拥护。次日,广州市参议会、广州学生抗日运动联合会均发电表示支持。
△ 国民党中常会以“时局关系,筹备不及”,决定停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径于11月12日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已选出之临全代大会代表,拟即作为正式大会代表,临全代大会选举法适用于正式大会选举。
△ 行政院会议,根据蒋、汪在庐山会商结果,提出整理川局军政原则四项:一、对四川军事纠纷,不究既往,不迁就现在事实,不偏袒一方;二、全省军队由中央分别抽调出川,供御侮、“剿匪”之用,其留以为保安地方及边防者,经中央核定实数后,不得增添;三、打破防区制,以谋整理四川全省行政系统;四、确实调查全省财政状况,国税归中央,地方税归省府,量入为出,公开支配,一切苛捐杂税悉予免除。
次日,废止内战大同盟电国府,要求迅速履行,不遵者执法以绳,并严禁军火入川。
△ 陈济棠在广州通电就“剿匪”军南路总司令职,随颁“剿匪”计划,决定先行占领汀州、寻乌、安远各属,继向瑞金、会昌等地“进剿”,配置兵力三个纵队。蒋介石于4日、7日两次电陈济棠,对其积极参加“剿匪”表示“欣慰”,并令军政部由本月起增拨粤军协饷30万元,对闽增特别费10万元。
△ 苏州国学会会刊《国字商兑》第一号出版,陈衍任编辑,第二号起易名《国学论衡》。
△ 中原公司与英商福公司在河南焦作签订合资经营煤矿业合同,合资期限10年,流动资金100万元,中原公司51万,福公司49万。21
日,国民党中政会加以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