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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30507

公证  呈禄来访

象棋研究会每月日曜(第一日曜)开会於会馆,今日为第二回,余仅赴会而不对局。

士英来,言林汉、曾万顺五日公判,仍照警察课所定罚金各二十円,若然,园部辩护士之取後谢金三百三十円,实为不正当。

余曰诚然。

八时五十分呈禄来请出为报社社长,万俥之专务方得留任,并述友部警务局长劝告万俥勿轻易告退,以致一年来辛苦经营之基础动摇;次言每月收支缺损二千余円而已,实为无几,若广告、读者得再增加,则可以相偿矣。

余曰汝若无名案[1]可以节省费用,使收支不致缺损,则万俥决[绝]不敢再为专务,他之力辞专务,盖为经营难也。

呈禄听余再三说明,渐有了误﹝悟﹞,十时辞去。

公证人佐藤遥、通译陈三乾来,因兰生遗产相续之事也。

亲族出席者,阶堂、松龄、陈氏苓、林氏悦及余。

公证条件,一、兰生遗产使林氏悦相续;二、林氏悦相续後当寄付兰生财团法【人】千六百余石租(地番记载);三、尚余九百余石为养赡,将来要相续此财产者,须得亲族过半数赞成方可。

因地番抄写颇费时间,自十时至午後六时半方辨〔办〕理清楚。

夜来月明如昼,招岩〔岩〕石同出散步至水来处,闻其不在而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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