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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30302
八时三十分之急行车将归去,肇嘉嘱归告其室人曰明日方得归来也。
万伡、呈禄送于驿前。
车中无伴,独坐思索时局,或看《新民报》,亦颇有所得。
过午抵台中,即返雾峰,内子正待余午餐也。
犹龙报告28日会中田内务部长、贞方郡守,俱言国语汉文研究会非受许可不可,其手续如书房之规则【1】行之。
即唤攀龙、金生协议,提出请许可之手续,其请愿人之名义决定用攀龙,又与伊若商量汉文读本。
桂莺提月波【2】寄赠一新会周年纪念之铜花瓶及现金十元来,适内子与攀龙往下厝未返,余乃为代收,待攀龙归来乃交之。
本朝降雨一时,真是“好雨知时节”,若再过旬日不降,南势、丁台、太平等处之土地皆无水可以播种矣。
【注】
【1】日本政府曾于1898年(明治三十一年)01月15日发布“书房义塾に关する规则”,同年11月10日以府令第104号发布,共九条,其中第四条规定总督认为有教育上之必要时会指定相关书籍,当时即指定《大日本史略》、《教育敕语述义》、《天变地异》、《训蒙穷理图解》、《敕谕述义》(一八九九),到1922年06月17日发布私立学校规则时,书房义塾准用其中第三章、第五章之规定,而将上述规程废止。
(台湾教育会,《台湾教育沿革志》台北:财团法人台湾教育会,昭和十四年,页九六九~九七〇)
【2】月波:林月波,林资彬姐,嫁清水蔡泊汾,后离婚,死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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