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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30205

资梧问题访叶清耀
象棋大会打合
林资梧与余土地卖买之预约契约证,其中之特约明记价格金三万三千二百五十圆,偿还彰化银行一万七千二百五十圆、劝业银行五千圆,而与彰银之诉讼遂从此和解。
去年12月15日以犹龙之名义,余为连带保证人,将梅堂、资梧对彰银所负之债务四万五千五百圆尽为引渡,当时失斟酌,不取还梅堂之旧手形,反被资梧取去。
资梧要求彰银里书他代为弁济之金额,而将此手形让渡于常见。
这种行为有无刑事问题,九时余往问叶清耀。
他言当然是共谋诈欺,但其手形尚未取出请求,当少待之。
十一时往澄清医院看五弟,他再睡去,不敢惊动。
容[榕]纫、杰[杰]夫俱在焉。
次到柳屋午餐,遇陈允恭、【1】林资瑞;
次到子培处,招其赴中州俱乐部。
一时如约到中州俱乐部者,王友芬、叶荣钟[钟]、胡初辉、江秋阳、许文烈、詹国、施尔锡、何文模、梁朝概、杨肇嘉、何宝琦、杨子培、杨居[基]先、张焕奎[圭]、庄垂胜、温成龙,协议全岛象棋大会之进行事务。
余被推荐为比赛审查委员长,施尔锡、詹国、黄周、庄垂胜、杨居[基]先为委员,杨肇嘉被举为筹备委员长,郭发、王友芬、张焕奎[圭]、叶荣钟[钟]为委员。

【注】
【1】陈允恭:台中州协议员,曾担任三等邮便局局长。
陈为通信专业人员,是该方面台湾人最早通过普通文官考试者。
(泉政吉,《中部台湾》,页一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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