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3:19330118:19330118-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30118

法院证人

杨以专来访,他为会葬根生之妻素娥而来也。

十时半同内子、攀龙、犹龙、爱子、培火、成龙、岩〔岩〕石同赴告别式,杨肇嘉、天赋、陈庆云、作忠、槐庭、洪元煌、陈炘、许文葵等四十余人来会葬。

十一时举式,叶荣锺〔钟〕司会,瑞腾述式辞,然後颂经。

陈其昌为一新会代表,读吊〔吊〕辞;成龙读吊〔吊〕电、一般拈香;资彬为总代述谢辞。

十二时四十分同四姊赴法院,作曾济川与曾申甫、曾威甫之证人。

判官豊川[1]问曾君定[2]出资嘉义银行[3]六千円,君定死後何人相续?答曰余知文川有相续,以外尚有何人实为不知。

又问嘉义银行缺损追取担保品,何人提出?答曰闻文川言是他提出,济川放弃权利,故不提出。

又问布屿拓殖公司[4]曾君定有出资否?答曰无。

余以外之证人尚有林建寅、陈茂如、林氏金玉、[5]曾梁柱、曾长茂、刘旺、郑泉、吴生等。

余出法庭即同陈炘到大东,未出之先遇山下辩护士,他又言魁梧之生活费。

余拒绝,不愿干与此事。

在大东少憩,炘言近日株价暴落,当暂守观望,若再暴落即再买入;本日东新株二百一円四十钱云。

三时余返雾峰。

槐庭来访余,坐谈片刻,即冒雨往黄竹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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