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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21022

林瑞、林溪泉来,问溪心坝圳合并于雾峰圳水利组合可否?
总督府之护岸工事于溪心坝方面何日施行?
有无设置水门?
曰护岸问题当问之森技师,【1】合并问题似未适当,溪心坝圳宜独立,而归于郡守管理,水租或可轻减几分。
林建文、吴祈德持设计犹龙家屋之图来,余与犹龙招之同到实地,视其设计有无适合,建筑费预算在五千七、八百圆。
制麻会社支配人持田二郎持决算书来请裁可,本期配当年八分。
士英、以义来,谓昨日信用组合理事会选举其贤为组合长,其贤固辞,请余为之劝诱。
许之。
晚餐后到春怀处,不遇。
次到水来处,他言资梧非认与梅堂连带向无尽会社借金,第二审于18日判决资梧胜诉。
余闻之颇以为虑,盖因梅堂、资梧向彰银借金四万圆,余为连带保证人也。
次到土曜讲座听林氏朝聘讲“婚姻之改造”、犹龙讲“就进化论而言”,七时半起,八时五十分闭会。

【注】
【1】森:森忠平,台中州内务部劝业课产业主事。
1891年生,宫城县人,一九0九年任通信手,在东京邮局工作,1914年任台北邮便局通信助手,1915年任府通信手,1918年任台湾总督府属,在殖产局工作,1929年台中州产业主事,在劝业课工作,1936年起到中国、澳门、印度支那、暹逻、马来半岛、婆罗洲、菲律宾视察。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二年版,页三五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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