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320704
会中川总督
台北
九时半炘同余到总督府,先会能泽【1】秘书课长,谢其在台中为内务部长时对乌溪护岸建筑之尽力。
他引余等会中川总督。
他因头上皮肤病静养于草山,本朝方返。
先作叙礼之辞,次请其速发布信托法,后辞评议员,其理由为恐一般误解林某将为御用绅士,【2】而放弃从来之政治运动、会社运动,【3】于我有损,于台湾施政上亦未必有益。
总督谓评议会非笼络及御用之机关,若有人误解,当为一扫,此后将实现内台人之亲善,而发布共婚、户籍之法,将待评议会而为之解决,君其勿辞;
若有人反对君为评议员者,我欲详为说明,使其无误解。
次会平冢总务长官,他谓青年当反对总督府不任命君为评议员方为合理,而反对君为评议员实不合理,此后为台湾幸福计,须当努力合作,若君强辞,必致成为沟渠,而不能亲善矣。
总督、长官皆敦敦[谅谅]劝告,余谓当再考虑。
次会冈[富]田财务局长、【4】本多保太郎【5】金融课长,促其实施信托法。
四时同炘、式谷访熊光,不遇。
次访柏寿,被其招到铁道ホテル晚餐,既而熊光来,又同到美人座饮茶。
十时余呈禄持《新民报》来示食﹝余﹞,载本朝会总督、长官问答之大略。
【注】
【1】能泽:能泽外茂吉,台湾总督府官房秘书官及文书课课长。
(《台湾总督府及所属官署职员录》,昭和七年,页八五)
【2】叶荣钟认为御用绅士是“受官里庇荫而握有利权之人”。
(氏所著,《台湾民族运动史》,页二二六)
【3】会社运动:即信托法公布实施之运动。
【4】冈田:冈田信,1885年生,滋贺县人,一九0九年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政治学科毕业后,在大藏省专卖局计理课任书记,同年高等考试行政科及格。
1911年成专卖局主事补,1913年升熊本专卖支局长。
1916年任大藏省事务官,1919年大藏省银行局特别银行课长,同时任日本兴业银行及台湾银行监理官,1925年台湾总督府事务官,1932年任财务局长。
(《台湾人士鉴》,昭和九年版,页一九~二0)
【5】本多保太郎:1898年生,1924年东京商业大学本科毕业,毕业后渡台任职殖产局农务课,同年文官高等考试及格,1926年升专卖局副参事庶务课,1927年升酒课长,1929年转盐脑课长,一九三0~1932年间赴欧、美视察,后命为金融课长,1933年转专务局庶务课长。
(《台湾人士鉴》,昭和九年版,页一六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