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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20224
一新会打合会
十时在雾峰役场开阿罩雾圳岁出入预算,堤组合长、渡边【1】理事、林分、【2】洪砚、林春山、林以义、林其贤、安田安次郎、黄辛丑、林献堂诸评议员等出席。
水租每甲增收一圆,临时费每甲五圆七十钱,皆搛[嫌]负担过重。
余提议将经常部每甲减收一圆,众皆赞成,遂决定修正。
午后二时攀龙发起招集连鼎、春怀、水来、以义、戊畔[鉡]、德聪、昆玉、成龙、犹龙及余,打合组织启发雾峰文化之会,会名曰一新会,其目的“在促进雾峰庄内之文化而广布清新之气于外,使渐即自治之精神,以期新台湾文化之建设”。
欲达此目的,而分左记八部以实行之,一、调查部,二、卫生部,三、社会部,四、文艺部,五、体育部,六、产业部,七、庶务部,八、财务【部】。
选委员若干名,委员长一名以担任之。
四时余培火来自台北,他于昨日才返自东京,详述此行交涉买土地、机器、新闻用纸,及在京中会伊泽、后藤、田川、清濑诸人。
他甚喜攀龙为其运动罗马字之同志,畅谈终夕。
李昆玉来教罗马字。
【注】
【1】渡边:渡边正,阿罩雾圳水利组合理事大屯郡庶务课课长。
1889年生,山梨县人,1913年东北帝国大学农科大学水产科中途退学,1916年渡台,入巡查练习所,1917年任南投厅巡查,1919年转任该厅林务手,一九二0年任台中州森林主事,历任新高郡、大甲郡,1929年任竹山郡庶务课长,1931年转任大屯郡庶务课长,1934年退职,改任永靖庄长。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二年版,页二十)
【2】林分:1898年生,雾峰万斗六人,台中一中肄业,1917年经营旧式糖廍,1928年任雾峰信用组合监事,一九三0年任该庄协议会员,翌年任阿罩雾圳水利组合评议员。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二年版,页四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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