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2:19320204:19320204-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20204
梅堂之丁台、万斗六土地田十九甲余,原十一甲余、畑甲余、建七分余,被彰银竞卖。
法院命庄长评价,犹龙问当如何评定其价格,余乃唤士英、垂恩来斟酌其水崩之甲数多少。
据士英言田尚剩十四甲五分,每甲按二千二百円,合原、野、水崩、建物而统算之三万三千余円。
魁梧托《中和新报》台中支局长平贺哲三来,求食住之费每月三十円,因其要求非有过分,许之与其母商量。
午後会彰化嫂告其事,她承诺给与一个月,此後之事当与碧霞[1]商量也。
闻五弟有微疾,四时余往观之,已全愈矣。
告以魁梧之事及伊若住於旧厝大房间;德聪月给阿面补二十七円以成百円之数,留其再办大安会社;并交林◆瓦窰钱过数金二百二十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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