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2:19320122:19320122-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20122
嘉种[1]托绍介乃昌[2]
九时成龙同往台中,余因腰疼受陈新彬[3]之诊察;成龙往新闻社会黄尔璇,调查罗中和排字职工被解雇之理由及其平时操行。
据云解雇是为节省经费,操行亦不恶。
若然,新民报社则堪采用。
十一时余返雾峰。
嘉种欲来访余,适与同车,他希望采用其子乃昌为《新民报》之记者。
余告之曰数日前在台北曾闻万俥提及,但恐其左倾思想不适合於报社之方针。
嘉种言理想与现实不同,乃昌颇能了解,当不至盲进,请勿以此为虑。
约与万俥商量,然後决定。
午餐後成龙导之往游莱园,四时归去。
传令来,言垂明毁损玉兰社之物件,久保按赔偿二百円云云。
五时往会五弟,与之商量德聪月给要求一百十円方足其用度,若不能如其要求,他决欲辞职。
五弟谓听其辞职,後任者可采用杨天佑。
余谓天佑是汝三嫂之弟,她恐被人嫌疑,余亦恐不能担重大之职务。
五弟谓决无防〔妨〕事,可一试之。
次商伊若住处,他言一任余处置。
八时士英来,余告之曰犹龙之辞退理事盖欲使汝补之也,他言若非犹龙或幼春为组合长,决不敢为常务理事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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