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2:19320113:19320113-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20113
会木下总务长官
十时同培火、肇嘉访平山知事,谢其尽力斡旋,使日刊得以许可。
他甚愤慨三日刊新闻毁谤总督府当局受贿赂,甚望此後尽力经营,使此事业渐次发达,方不负总督、长官之好意。
十一时余往官邸会木下长官,在应接室会台南州知事横冈﹝光﹞[1]及朝日记者蒲田。
[2]蒲田言三日刊新闻对於《新民报》颇怀恶意,他甚望《新民报》从速发行,若能相助亦愿出一臂之力云。
十二时会长官,他言为许可《新民报》为日刊,及许可《朝日》、《每日》发行号外,内阁决议将他休职,後任者为前东京府知事平塚氏,[3]他已决定十五日上京即提出辞职,今为言论之故而被休职,颇感荣誉。
余等表谢意,并表遗憾,恳谈三十分间,乃辞出,返高义阁。
万俥、呈禄、阿墉俱在,遂同到蓬莱阁午餐。
二时半到新民报社,述日刊许可所感,使黄周笔记将登载周刊,於此六日发行。
三时余到万俥处开重役会,出席者万俥、肇嘉、培火及余,培火虽非重役,亦望其参加意见。
议论结果决定卅一日开总会,取缔役五名改为九名,监查役三名改为五名,第二回拂込期限二月十五日。
五时张鸿图[4]持日瑞会社之电报来复,述土地及建物价格四万円,但要先交一万円。
乃决定培火往神户,与之缔结契约及买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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