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2:19320112:19320112-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20112
台北 会井上警务局长
赖氏霞带申甫之保证金四千円交坤山提出法院。
洪浣翠与瑞腾口角,特来泣诉,余与内子极力劝慰。
十一时之自动车往台中,先到大东会陈炘。
次到台中驿,将乘急行车上北,培火、肇嘉、阿墉、式谷、明殿〔电〕已先在,遂同车往台北。
在车中会本间[1]澎湖厅长、福田[2]警务部长。
至台北驿,万俥、呈禄、周、佛树、焕清、景寮等来迎。
余与培火、肇嘉先往太田[3]总督、木下[4]长官、平山[5]台北州知事、小栗[6]内务局长各官邸投名刺,道谢《新民报》许可日刊。
次会井上英警务局长,他谓此回之许可日刊,盖为从来既定之方针,望此後之记事不可夸张,以实在表示民意,使下情上达云云;次言此回之日刊许可有人毁谤他受贿赂,颇为愤慨。
约谈三十分间,乃辞出,到高义阁。
七时同培火、肇嘉、明殿〔电〕、周受万俥之招待,於铁道ホテル晚餐。
九时余柏寿、式谷来访,杂谈至十一时方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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