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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20109

新民报日刊许可  大东  第三回注射

九时往大东信托,与陈炘斟酌明日重役会之提案,本期纯益金四万二千余円,概作有价证券损失之偿却而不配当。

培火受炘之托,告余欲往雾峰劝诱犹龙再入大东,并嘱余怂恿之。

余谓犹龙前曾言决不愿再入社,可无劝诱之必要。

培火决欲往劝之,果如余言,犹龙决不承诺。

使德聪与彰银岩濑[1]交涉垂明借金,据岩濑所云,大安会社系是家族会社,故其株券不能作担保,若垂明要借金,以献堂氏为保证就可以。

约於月曜日复他。

午後往看雪霞,四、五日前喉痛,幸已稍愈;云龙返雾峰不在,余亦遂归。

闻说组阁大命降与山本权兵卫,[2]而不降与若槻礼次郎,[3]米价复再暴腾约近一円。

晚到五弟处,商伊若移住於旧厝大房间及免德聪兼办造林而减少月给四十五円之事。

五弟谓将使连鼎[4]详告之,伊若之事亦将使容〔榕〕纫商之阿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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