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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11105

日刊问题

修寄万俥之信,责其不敢负经营日刊之重任,而屡向当局催促其许可,存意何在,令人不解。

此事颇关重大,不是仅以向隅涕泣求人谅解便可以了事也。

江春霖欲改葬其母於车庭,求余许以片土以安其遗骸。

余招培火往观之,并定其位置。

归至莱园,培火述昨日未竟之言,曰与万俥会井上之後,又会平山知事。

平山问究竟林某能为日刊新闻之社长否?培火答之曰或者不能云云。

余闻之,又大不快。

培火曰先生何忧株金不能拂込,若许可後,当局必命黄纯青、陈启峰[1]之辈拂込也。

余闻之,又大怒曰黄、陈何能代拂込?如果能之,必为当局所授与也。

余不忍将民报社卖给与人,汝勿妄为之。

四时余幼春持〈栎社三十周年沿革志〉[2]之序文示余。

五弟、伊若亦至,协议明日祖母百年阴寿,因新庄伯母未满七,用音乐之可否。

伊若赞成,幼春反对,五弟同伊若,余同幼春,遂决定不用。

八时同五弟、犹龙、六龙、垂明、七姊、内子、金纱、容〔榕〕纫、映雪、轻烟、爱子、素英、阿雨、阿花,同参拜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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