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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10912

接三【十】四银行配当金

接三十四银行寄与垂明之配当金一二、五七七.九六,即唤阿雨来,告以配当金接着,并商四年度下半期三千五百余円分配之额数,四姑娘、七姑娘各五百円,九姑娘千円,黄氏真千円,何缵绪未定。

阿雨之意欲减黄氏真半数之额与缵绪,余谓前各条额数经已决定,不可复再变更,乃将上记全数寄於雾峰信用组合。

十时内子往台中,犹龙、爱子往大肚山打ゴルフ。

吴子瑜命陈泰山取吴氏燕生[1]入籍之亲族决议书来,托余使映雪盖印。

二时余士英来,报告乌溪护岸工事费仅收千余円。

四时余到彰化嫂处,因检察官井上唤她十四日出头,她颇惊被拘留。

余说明子讼母决无拘留之理。

她言检察官若劝她给与魁梧之生活费,欲断然据﹝拒﹞绝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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