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1:19310811:19310811-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10811
南洋仓库会社广东支店自经营以来逐年损失,半田[1]提议废止,仁田利助书来求余同意,乃将重役决议录盖印而寄还之。
八日往台北会呈禄,他谓昨日社会课星野力[2]告他,言总督府审议室[3]将财团法人共荣会之愿书驳回,谓就中之计划书有昭和六年度之寄付金三万円,此金额是何人要寄付,务必使其提出请书於台中州太田知事,方能许可。
今日乃命廖德聪将请书之样式抄写,使垂明盖印。
四时余简炳耀来贌南屯之土地,经已定规,辞之。
陈炘来谢前日会葬之劳,并言卅日完坟,欲请余再往。
杨肇嘉在联盟本部招集十余人,余命成龙为代理,议蒋渭水之奠仪募集及决定廿三日在台中寺[4]开追悼会,以洪元煌、陈玉[5]为设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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