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1:19310613:19310613-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310613

十三日

 中国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开议。通过:「修正国民政府组织法」及「全国一致协力剿灭赤匪案」。并决议:「对广州事变,由中央监察委员查明处理」。会议推举蒋中正与胡汉民等三十二人为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又推举蒋中正与蔡元培、张静江、胡汉民等四十人为国民政府委员,蒋中正为主席,兼任行政院院长。林森为立法院院长。王宠惠为司法院院长。戴传贤为考试院院长。于右任为监察院院长。

相关人物:林森 胡汉民 蔡元培 王宠惠 张静江 于右任 戴传贤 

出处:卷2 107-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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