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1:19310514:19310514-c-prc-bga-103-林彪年谱增补



林彪年谱增补>19310514

1931年05月14日

06时,抵达方面军总部领受命令。

△红军侦知国民党军王金钰之第47师和公秉藩之第28师15日由富田东移,第47师将由观音岩、9寸岭向东固攻击前进。

20时,毛泽东、朱德发布命令:
(1)敌情见参谋处本日通报。
(2)方面军决先消灭王(金钰)、公(秉藩)两师之敌,拟于后(16)日从左向富田方向出击。
(3)第3军团为左路军(第35军在内),应于明(15)日进至江树头附近宿营,严密断绝交通。
后(16)日经固陂向富田前进,须于后日午后01时以前攻击富田。
(4)第3军(缺第35军)为中路(正面),应于明(15)日拂晓进到罗坑、张家背、淘金坑一带并占领白云山、更鼓、石唐、窑子、大垅一带阵地。
16日午前08时开始向桥头江一线攻击前进,得手后以1部追击败走之敌,以1部协助正面之第4军侧击观音崖之敌。
(5)第4军(并第64师)亦为中路(正面军),明日以全军进驻东固一带,以第1师占领3彩、神弯前一线阵地,第64师则应位置于蜗斗山之北端,16日分两路1攻观音崖,1攻9层岭向富田之敌进歼,16日午后02时猛攻。
(6)第12军(缺第64师)为右路军,明(15)日以1部占领大山脑一带主要阵地,牵制由上坊、罗坊、潭头3方向之敌,后(16)日待我左路与中路得手后,敌全线败退时,则相机向水南追击。
如后天右路之敌(上坊、潭头等)不来,则为方面军之总预备队。
(7)第104团亦归第4军指挥。
明(15)日应即集结兵力,后(16)日午前08时相机向大元坑之敌攻击,策应中路军,待敌败走时配合正面军夹河向宫田追击,攻取富田河北端阵地,截击由富田溃走过河之敌。
(8)野战医院应于15日移到东固开设(各军伤兵即送此转后方医院)。
(9)总司令部随中革军委,明(15)日仍在此地(场上),后天则在正面军后沿3彩、观音崖向宫田前进。
附记:
1、各部应各带米粮5天。
2、战后俘虏兵送东固。

△奉命率第4军并指挥第12军(欠第35师)和第64师作为右路军抢占观音岩、9寸岭隘口,阻止国民党军第47师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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