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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310319

3,19(二,一)

甲、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推戴传贤、刘芦隐等起草国民会议组织法,(二)改派张学良、张作相、万福麟等为辽吉黑省党务指导委员。

乙、上海三新纱厂全部出售(该厂为盛宣怀财产)。

相关人物:盛宣怀 张作相 张学良 刘芦隐 万福麟 戴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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