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310205
大成火灾重役会
呈禄、万伡、黄周来访,既而式谷亦来,问之廖焕文等之诉讼能否胜诉?
式谷谓十之六、七能得胜诉,略述证人之语数点。
万伡、成龙同余访柏寿,万伡本与呈禄约十一时访平山台南州知事【1】,余因其无重要之事,呈禄独往亦可。
余招之及柏寿、熊光、成龙同往草山,在去年费十余万圆、11月新落成之公共浴场午餐、浴温泉,作数时之清游。
三时半返台北,柏寿、熊光赴总督之茶话会,余与万伡、成龙到美人座饮茶,遇式谷、陈有辉、施炳训【2】三辩护士,杂谈一时,听有辉说,桃园大圳【3】灌溉诸业主所收入不及纳水租及税金之苦痛。
昨日在总督官邸亦曾闻黄纯青述其大概矣,无论台湾人何人闻之,莫不表同情焉。
五时到大成火灾保险会社出席重役会,取缔役熊光、履信、汉陵及余,监查役吴澄淇、蔡法平。
【4】会社利益金十九万余,除有价证券及其他之偿却,纯益金十二万余,年配当六分。
会议后到ホテル晚餐,九时返高义阁,元煌、金圳来,杂谈一时余方去。
【注】
【1】平山台南州知事:应是平山泰台北州知事。
【2】施炳训:1894年生,士林人,1914年毕业于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入台湾银行工作。
1917年台湾普通文官考试及格,翌年辞台银转任新高银行书记,后赴立命馆大学法律科就读,1929年09月在学中高试司法科及格,翌年大学毕业,回台任辩护士。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八年版,页一八一)
【3】桃园大圳:于1916年开工,1924年完工,完成蓄水池之改善及各给水路之兴筑。
在1919年开工,1928年完工,全部工程费一千二百四十八万余元,可灌溉一万多甲土地,1930年隧道有一部分崩溃,乃同时检修,一直到1932年完成。
桃园大圳为官设埤圳,由桃园大圳水利组合管理,民间负担自1926年起每年每甲折合稻数平均约二八五公斤,后逐年提高,到1932年最高为四五五公斤,以后又逐年下降,到1945年时为一八六公斤。
(《重修台湾省通志卷四经济志水利篇》,民国八十一年,页三七二)
【4】蔡法平:台北人,1881年生,1917年任福建银行经理,福建梨山炭矿公司理事,另任大成火灾保险会社监察役,朝日兴业会社取缔役,1932年满州国成立被聘为执政府秘书官,宫内府掌礼处交际科长。
(高桥勇八,《满州商工名鉴》,第三官方篇,页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