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0:19301101:19301101-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01101
自治联盟因肇嘉不在乏费用,元煌欲向大东先借五百元,请余为连带保证人,本朝盖印与之。
新高炭矿会社代理人小宫提出请求金额三千円。
本日台北地方法院送达其内容,谓林花子无其人,陈容〔榕〕纫是无财产者,故欲余负担拂込之义务。
午後招德聪、寿、成龙、蕃薯往莱园,斟酌筑桥位置,及扩张新路於观稼亭。
晚蔡式谷来,五弟托其与二哥交涉岩本和解之事。
余将新高炭矿之请求托其辩论(来月四日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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