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0:19301015:19301015-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01015
台北 会见石井警务局长
自前月中旬米价渐次低落,至本月初二、三日蓬莱米每【石】仅有六円三十钱,余本期收入减少六千余円,近日复起至八円七、八十钱云。
赖氏霞来,余告之昨日曾以电报问式谷供托金[1]领取之可否,式谷复电谓不可领。
赖氏霞则决定领取,恐被林泉领回也。
十二时犹龙同余往台中乘急行车,适与子瑜同车,余略为说明前月贌耕误解之事,他似能了解余之立场,而稍消其怒也。
五时十五分抵台北驿,即往石井局长之官舍问其何事唤余?他言日刊新闻之事内、台合办,君之意见如何?余言以内地人为顾问及为记者,由吾人自由选择可共事之人,则内、台人合办亦可以;若局长推荐某人,某〔吾〕人即不敢赞成。
议论一时余,结局他言内地人当使其出资三分之一及推荐唐泽为记者,重役俟他日再商量,若不承诺此条件,《新民报》欲许可为日刊是决不可能。
余答以再问诸重役及大株主,然後答复。
到高义阁,即以电话唤万俥、呈禄,告以石井氏之语。
他两人意见略有不同,万俥反对内地人出资三分之一,呈禄反对唐泽入社。
年月日/1930/19301015/19301015-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txt · 最后更改: 2024/07/14 11:33 由 127.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