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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1930:19301001:19301001-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01001

赖氏雪娥之财产问题

赖氏娥来,余告以阿燕谓她百岁後将前阿燕赠与她之土地还赠阿燕,作一公证证书以为凭据。

阿娥不肯,余嘱灵石往台中将此事告之遂性。

烈堂二哥被垂明告诉公证证书伪造之刑案,烈堂用岩本辩护士向捡〔检〕察官疏通意思,闻说许他此案若得不起诉或是和解,愿出谢金一万円,又旅费一千五百円。

前数月烈堂屡次向赖氏面索取此款,赖氏面谓垂训之财产照第一回之遗言公证,减少三十余万円,辩护士谢金何能要求若是之多,她仅许四千円。

岩本嫌其少,旬日前提出诉讼,向垂训护﹝後﹞见人阶堂、生母阿面请求谢金三万余円。

阶堂决定将此案件托式谷为代理人,故余以电报召其来。

午餐後使犹龙导之往会五弟商量办法。

梅堂将破产矣,不思整理方法,惟思借债,托余唤资梧来商量,资梧不承诺借债,子卿、绵松、启昌皆出意外。

幼春之妾阿阳之母[1]於二十八日去世,五时往吊之,适瑞腾、资彬、根生、明恩、邱江俱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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