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0:19300611:19300611-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00611
式谷契约
早餐後与天佑、崑辉杂谈,他於午後归去。
昨夜阿雨来,言粟仓前之路不可塞断,因垂明欲来事务所之便利也。
今朝阿面来,言非塞断不可,因垂明神经病,垂训姊妹恐怕异常之故也。
两方皆有理,使人何所适从。
午後三时同内子责云龙之浪费,负债至於千百余円之多。
他言此後不敢复再如是,未知其果能改过否。
四时余式谷来,乃使人唤赖氏霞来商量委任其辨〔办〕理与济川诉讼之事件。
前金二百五十元,後谢三千元,济川请求之金额三万七千八百余元,共分五条:一、布屿拓殖会社[1]。
二、嘉义银行[2]。
三、大客庄官租。
四、林昆明之借项。
五、林四姑娘[3]之借项。
晚餐後与式谷斟酌答辩之方法。
年月日/1930/19300611/19300611-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txt · 最后更改: 2024/07/14 11:33 由 127.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