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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00225
纳还烟牌[1]
简炳耀带来云龙结婚之日稿,择定九月廿七日(八月初六日)。
十一时余命成龙持烟牌缴还於派出所,因数日前,《台日》纸攻击民众党反对此回之将发烟牌,而汝党的领袖林某亦有吸食,可见断禁之难也。
余有烟牌,实未尝吸食,徒留此以损名誉,乃决心缴还。
内人颇不欲,五弟请稍缓,余皆不之听。
午後内人同五弟、容〔榕〕纫往大里祭墓。
三时二哥来谓欲开亲族会议,选举一管理人以管理澄堂财产,并欲使亲权者吴氏映雪辞退亲权。
余不敢赞成其说。
猪俣氏本朝以电话来请余,四时成龙同余往会之,他谓使国际委员不与渭水等会见之事不可能,请余为代表与委员会见,庶不失国家之体面。
余本以顾全双方面目为念,乃概﹝慨﹞然许之。
夜幼春来问明日亲族会议所关何事?余告以选举管理委员人。
他谓若然,则不欲出席;阿面亦来问,余亦以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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