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0:19300206:19300206-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00206
台北
九时余阿媚〔面〕来,谓子瑜将援助垂明,告诉垂训之亲权者映雪,而映雪又是子瑜之姊,子瑜可以代之选择辩护士,然後黯中使其败诉,垂明就可以多得财产,闻其有此计划云。
余谓必无此事,五日会见他之时,观其语意,似决无此行为,若将来中谗言之反间,以致感情大决裂,则未可知也。
本早接东京地方裁判所之准备手续通知,原告为岩本安吉、井上乔司外六人,弁护士片山光太郎,其欣〔诉〕讼金额二千二百五十円。
此事是大正十二年关直彦劝诱余为台湾证券会社发起人,其後会社不成立,负债八万余。
余於大正十五年,经债主之诉讼,昭和二年而赔偿万二千円,以作和解。
此次之欣〔诉〕讼,岩本等是当时之株主也,株主计廿七名,其申込总株数[1]千三百八十株,金万七千二百五十円也。
十二时成龙同余由雾峰出发到台中,换乘急行车,五时十五分抵台北。
万俥、渭【水】、焕清出迎,万俥邀余到其大正町之新宅,述民报社记者春木、周、发、金钟、旺成、景藔不受辞令,因升月给问题之故。
春木、周原九十三,升二円;发、金、景原六十,升十円;旺成原六十,升五円。
因春、周、旺之不平,而发、金、景亦与之一致行动。
余详听之後,乃到高义阁,呈禄、渭水、金圳俱来述始末,请余为之调停。
汝南、津梁自去廿四日来此,谓明日将归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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