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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00203

命坤山往台湾银行,电汇金千八百円与肇嘉为选举费。

九时四十分之车往大东会社,与陈炘同往州厅访水越知事,适州下中学校长会议不得会见。

午後一时到子瑜处,观其准备全岛联吟大会,并告以近日尽力调停垂明、阿宇﹝雨﹞、垂训、阿媚〔面〕之财产纷争,欲使其了解,庶免就中作梗也,二时余之车归雾。

四时余到後楼,先会映雪,告以调停垂明之财产分配额,嘱其劝阿宇﹝雨﹞勿过奢望,以致事破裂。

而阿媚〔面〕适自五弟处归,余待右左无人,乃警告其昨夜之失言。

她谓垂训是我之子,财产是我之财产,映雪亲权者不过是保护此子,而财产绝对与她无关系。

似此暴言,若映雪实行其亲权者之权限,以掌握一切财产,则汝之权利不过分与汝之二千租而已,她亦颇自知不是。

夜招待金生、培英、阿阳,因培英、阿阳毕业,故以杯酒祝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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