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30:19300131:19300131-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300131
新民报社及民报社总会
本定先往大里,然後往台中,因待自働车至十时余方来,与资彬、瑞腾直往台中,到大东会社赴民报社及新民报社之重役会。
民报社重役出席者幼春、呈禄、联﹝年﹞亨、元煌、逢源、资彬,新民报社重役出席者余与万俥、呈禄、资彬,两方协议决定新民报社增资,其株数千二百五十株,金额六万二千五百元。
对於民报社之株主,凡有持株,不论多少,皆如其株数与之,以作两社之合并。
《新民报》又支出三千元,为民报社之社内人员赏与金。
午後二时民报社开总会,以幼春为议长;四时新民报社开总会,余为议长,皆如重役所决之原案通【过】。
五时同五弟往新庄伯母、二哥处贺正,并告二哥以调停阿宇﹝雨﹞之事,其所提出之条件,二哥无意见,谓阿媚〔面〕若赞成就可以。
大太[1]、三太[2]皆赞成其条件。
六时到醉月楼,万俥与余打合社员增给及旅费诸事,继则开宴,同席者伯廷、应章、景藔、联﹝年﹞亨、金锺〔钟〕、呈禄、阶堂、炘、元煌、朝清、得中、逢源、煌、资彬、焕清、周、万俥等二十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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