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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300126

大东总会

九时会二哥,劝阿媚〔面〕、阿雨和解之事以商之,二哥仍执不能违背遗言公证之额过多。

余对之曰,若她两方肯互相让步,我等为调停人,可以不必执着遗言公证之精神,如何俟其两方承诺,然後将此遗产改作株式会社,二哥方得有权利为保护者,庶不负四弟临终之所托。

节卿、赞绪皆赞成余说,二哥亦略有感动。

十时蔡先於、温阿怜、赖金标、吴阿连、林水来、林士英来,为赖金标、吴阿石将其自働车许可权卖与帝糖,并不得台名自働车会社发起人之同意,故於前日提出诈欺背任之告诉,今日之来请余为和解之仲裁。

议论至午後一时,始决定金标等支出千元,寄付庄为慈善事业,二百元为先於谢金,二百元与水来,为募集台名会社之费用。

两方承诺,事遂解决。

余与瑞腾乘先於之自働车,往赴大东总会於本社,株主出席者约三十人,重役出席者炘、煌、澄波〔坡〕、朝清、学昆、木荣、瑞腾及余。

三时开会,皆从案可决,年配当五分,取缔役满期改选重任。

六时招待水越、岩满、猪俣、三轮[1]、中岛[2]、中里、尔璇、朔方及诸株主於醉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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