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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291227
七时余阿媚〔面〕来,谓二哥将请警察搜检其卧室,此事系自阿美之谋,她颇有恐怕之色。
余慰之曰二哥决无此举动,有之,或恐是子瑜也,将昨日犹龙所述之大略告之,并言将往台中劝解子瑜息事,她意略平。
八时廿分之车往台中,先会二哥,次看新庄伯母。
二哥谓欲开亲族会议,选举一管理人,以管理澄堂之财产,昨日告之子瑜,亦颇赞成云。
余到子瑜处,问其果有欲告诉阿媚〔面〕之刑案乎?他谓前日曾与常见辩护士[1]研究则有之,若云欲提出告诉则无此事。
二哥复提议选举管理之事,余与子瑜皆赞成二哥为管理人,而不赞成选举垂拱为後任之管理人。
十时半访干臣,约其今晚六时同晚餐於醉月楼。
十一时到大东会社会炘、煌,商米部人员之慰劳金,并告以《新民报》之日刊新闻若得许可,余即欲辞退社长,炘仍劝勿辞,余甚笑其野心满满。
午後一时万俥来自台北,述廿四日会见总督微露有许可之意。
余亦告以若得许,即欲辞退社长,他言决定不可,与之议论多时。
四时访月汀,六时同五弟宴王干臣,以子培、炘、瑞腾、资彬、犹龙为陪,十时余归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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