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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291222

延泽、逢源八时廿分之车归去。

同二哥、内人、垂芳拜祖先。

十时建寅、子舟来访,建寅对正传提出一万七千円之诉讼,请余为其监定人。

因大正十四年正传与其母曾出委任状,托建寅运动收回被张毅[1]霸占之疏河公司[2]及被张毅所拘留之季商家族[3]之周旋料及费用也。

余力辞之。

午後三时,与二哥招集林士英、李万、江连鼎、林炳文、陈寿、陈子卿、刘明恩等二十余人,协议四弟出殡诸人员之执事。

四时子瑜来,谓台银支店长岩间告他,言映雪、阿媚〔面〕昨日往银行欲领取垂训之预金二十万円,他故来责问其姊也。

余使人往唤映雪及二哥来,二哥不知其底蕴,力言决无此事,而阿美等则早已知之矣。

既而阿媚〔面〕亦来,子瑜、二哥皆责其骗映雪往银行取金之不是,而阿眉〔面〕毫无畏惧之色,一肩挑尽,其有此胆量,殊出意外。

末後子瑜发议,将亲权者吴氏映雪之印加封收藏,以後若欲用印,非二哥承诺不可也,子瑜终列车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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