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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291212
归台中
五时半起床盥洗毕,命下女唤攀龙、成龙共早餐。
云萍知余等将返台中,故特来相送。
炘因有事再留一天。
余等七时四十分发高义阁,万俥、呈禄、炘、云萍俱送至台北驿。
十二时卅五分抵台中驿,犹龙、关关、爱子来迎。
犹龙告余台银支店长岩间欲会余,即招成龙同往,始知为四弟预金之事。
其预金以垂训之名义二十万元,以澄堂之名义寄在上海台银支店六万两又四万二千元。
岩间深知澄堂家庭之复杂,又兼垂拱两次欲领此预金,他恐万一有错误,将来生起诉讼,银行亦不免多少费事,故再三叮咛,谓垂训之名义亲权者[1]方得领取,澄堂之名义相续人[2]方得领取云云。
次到蔡先於事务所少憩,乃与攀龙、关关、成龙归雾峰。
晚同攀龙到五弟处,告以岩间之语,因他与余皆为遗言公证之证人也,并招之同来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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