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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291104
五时余起床,即往观庶二伯母,她正熟睡,谅本日可以无忧。
八时观拆买新守之家屋,见墙边有一金斗,适新守来,问之始知其母【1】拾骸尚未改葬也,余命土水阔司作一适当之场所而移置之。
第五回注射カンポリジン。
命成龙往彰化看吉臣之病,并查昨日文协总会之情形,前闻黑色青年组织一会欲与文协对抗云云。
四时余汝南、津梁来访。
既而五弟亦来,适莲舫引两位汉医来看四弟将归去。
莲舫见余即曰,我引汉医来看老四,贵亲堂或误解我有野心,而巴结财产家也【2】。
余应之曰,凡亲戚有财产者,若患病,皆不可往观之;
往观之,即为野心而巴结矣。
余与五弟入观四弟,四弟述莲舫云亲堂误解之言,与对余之语无异。
四弟怒人谓他为财产家,又怒二哥对他之疏外,因而放声大哭,新庄伯母与阿眉[面]亦哭,余与五弟力劝乃止。
七时余内子、关儿归自台北。
【注】
【1】其母:新守母陈氏碧娘,夫为荣堂,生于同治二年(一八六三)09月05日,卒于1919年03月05日。
(《林氏族谱》,页三七)
【2】蔡莲舫与雾峰林家为姻亲,其妹蔡佩琨嫁林烈堂;
其子蔡伯汾娶林资彬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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